1.事项名称 机构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2.事项简述 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申请职业培训补贴:(1)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2)参加培训机构有组织(含项目制培训)开展的培训,免交培训费,同时按有关规定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给培训机构。(3)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等,以下简称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
3.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3)《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4.办理材料
(1)培训机构(或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
(3)免交培训费的代为申请协议
(4)全程授课视频资料
(5)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6)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等
(7)培训内容
(8)授课教师信息
(9)培训教材
5.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6.办理时限 12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办理时间 春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 秋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6: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6665号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680号绿园区人力资源市场
10.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0431-86762033
11.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0431-867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