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 个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2.事项简述 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申请职业培训补贴:(1)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2)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先行垫付培训费的,按规定将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人员银行账户。(3)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等,以下简称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
3.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3)《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4.办理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
(2)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3)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等,以下简称证书)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
5.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6.办理时限 12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办理时间 春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 秋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6: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6665号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680号绿园区人力资源市场
10.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0431-86762033
11.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0431-867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