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6691451379N/2023-27057 |
分 类: | 就业信息服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人社明电〔2023〕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19日 |
索引号: | 11220106691451379N/2023-27057 | 分 类: | 就业信息服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人社明电〔2023〕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19日 |
各市(州)人社局、工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工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县(市、区)人社局、工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47号)精神,2023年一季度在全省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援助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3月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因疫情滞留就业地或主动留岗的务工人员,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低保且失业1年以上、大龄、下岗、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失地农民;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就业有支持。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要的都能享受到就业帮扶,推动实现就业创业、有序返岗。
(二)用工有保障。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到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保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满意有提升。使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
五、活动内容
(一)全面组织就业摸排。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走访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失业情况和就业服务需求,建立就业服务需求清单,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综合运用移动通信、登记失业、低保、残疾人、脱贫人口等数据,动态监测农民工流向,及时发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依托“96885吉人在线”平台,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基础电子档案,做到不漏一人、不空一项。
(二)广泛进行政策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方式,集中宣传支持农村劳动者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岗拓岗的政策服务举措,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申领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落地见效。开展防疫知识和防疫政策专题宣传,特别是务工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稳定劳动者外出求职和企业生产经营预期。
(三)大力推介就业创业项目。深入挖掘一批本地特色产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以及城乡基层服务管理项目岗位,吸引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发挥劳务品牌促进作用,创建劳务品牌培育基地,推介一批本地劳务品牌项目,提供外出务工和技能培训机会,支持实现高质量就业。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鼓励大中型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精选推送一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推动成功创业。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推进省市县三级返乡创业基地建设,提升创新创业质量。
(四)精准开展对接服务。及时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组织驻外劳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积极参与,为有意愿外出人员提供精准匹配、高效输出全流程服务,促进有组织就业。加强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组织职业指导师开展坐诊服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分类提供岗位推荐、创业服务、培训信息、职业体验等服务。加大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力度,提供“131×N”服务。巩固就业帮扶载体规模,提高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能力。开展企业用工服务,组织人社专员入企服务,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用工需求。有条件的市、县可开通专线电话、线上求助平台,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全方位服务。
(五)密集组织招聘活动。统一使用“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名称,举办分行业、分领域、高频次、小规模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各市、县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依托“96885吉人在线”平台和各地就业微信公众号、求职APP小程序、微信群,加大线上推送力度,开设线上招聘专区,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打造人社局长“直播带岗”“入企探岗”等线上招聘品牌。春节后,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启动线下招聘活动,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乡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集市、大型商超等场所以及转岗待岗职工集中的厂区,设立招聘服务站点,组织招聘推介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对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开展上门、电话、短信、微信等送岗活动。
(六)推出系列暖心举措。推出“实名制”走访用心、“一对一”包保暖心、“个性化”援助贴心、“一揽子”政策安心、“智能化”服务舒心等系列举措。加大疫情影响人员关爱,向因疫滞留及留岗务工人员主动发出慰问信,积极为留岗农民工组织开展文艺联欢,集体过年、发放年货等送温暖活动。加强农民工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等权益。加大出行保障力度,帮助劳动者返乡返岗。对外地务工人员春节前集中返乡及节后集中返岗复工的,视情提供包车、专列、包机等支持,协调做好“点对点、一站式”送达服务,安排专人随行,保证人员和车辆安全。开展残疾人、脱贫家庭、农民工留守子女关爱帮扶活动,做好城镇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提供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或实施临时救助。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提高站位、加强部署,把组织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送温暖送关怀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参与活动,更好利用市场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风险防范。各地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稳妥有序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建立春节前后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及时处置疫情影响劳动者返乡返岗等突发事件。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发布活动的各项安排,多渠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展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活动声势和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工作总结务于3月底前报送省厅。重大情况请及时上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乡村振兴局
吉林省总工会
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月17日
抄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