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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2-35604
分  类: 公共文化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绿园区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标      题: 关于推荐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4日
索引号: /2022-35604 分  类: 公共文化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绿园区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标  题: 关于推荐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4日
  关于推荐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各企业:
    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以下简称“市级专家”)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综合性人才荣誉,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八批市级专家选拔工作,现将人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在绿园区从事科研、教育、生产、医疗卫生、文艺创作、新闻出版、经营管理、成果推广、社会工作等工作,为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均可参加评选。
两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国家及省部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本着“不重复支持、不向下申报”原则,不纳入申报人选范围;另外,已获得市级专家称号、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不纳入申报人选范围。
    二、推荐条件
    凡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岗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对于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者,可不受年龄限制,按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推荐和选拔),过去五年内(2017年6月—2022年6月),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市级专家。
    1.获得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国家有关部委颁发证书的奖项。
    2.基础科学方向。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或者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以通讯作者或第一、第二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并以第一作者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科技或教育管理领域,创造性地提出和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对推动长春市科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学者。
    3.创新创业方向。有较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研究工作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属于长春市振兴发展的重点领域;或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被省、市采纳,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中,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现代化管理理论或实践经验,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内、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4.工程技术方向。完成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攻关、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高新技术成果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为长春市成果转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或长期在生产经营一线工作,技术过硬的工程师等为长春市科技、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
    5.技能操作方向。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一整套独特的办法,在生产实践中应用,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省内本职业(工种)中较有影响的高技能人才。
    6.哲学文化方向。在哲学社科领域,学术造诣较高,学术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同行公认;或者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或者论文、著作等作品取得重大理论创新,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应用价值。在文化艺术领域,为长春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有影响广泛的代表性作品或重要成果的文学家、艺术家、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家、文物和博物馆学方面的专家,以及在教练执训中取得卓著成绩的教练员。
    7.医疗卫生方向。医术高超,医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在较大范围内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方面做出贡献,在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领域有较大技术创新,得到省内同行公认;或在卫生教学、人才培养方面成绩卓著,得到业内肯定;或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
    8.社会治理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较高技能,创造性地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拥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践经验,为长春市和谐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人才。
    9.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和声誉的高层次人才。
    三、推荐方式及名额
    各单位推荐人数不限,经单位审核后,填写《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附件2)。
    四、推荐程序
    1.自愿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附件2)。
    2.单位审核。由区科技局对申请人员进行初审,上报区人才办。
    3.区级审核。由区人才办审核通过后,再通知各单位申请人员报送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五、政策待遇
    1.市级专家在三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津贴标准1000元,每年发放一次。
    2.市级专家在申报科研项目、高新技术成果的开发应用和风险投资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优先给予安排。
    3.市级专家在三年管理期内,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休假疗养活动。
    4.为市级专家订阅报刊、杂志、书籍,便于及时掌握国家政策方针和发展形势。
    六、报送材料
    各单位推荐第八批市级专家候选人须提供《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附件2)
    七、报送材料方式
    第八批市级专家候选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17:00时。
    联系人:张爽
    申报电话:87605076
    邮  箱:36495097@qq.com
    八、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市级专家评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是确保市级专家选拔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个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要突出重点。要把推进科学发展作为评选推荐的重要方向,着重向属于长春市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和“六城联动”产业一线人员倾斜。
    3.要公正透明。整个推荐工作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真正把最优秀的专家推荐上来。

                           绿园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2 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_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