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10667561289X5/2025-12295 |
| 分 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绿园区发改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28日 |
| 标 题: | 关于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长绿发改审批字〔2025〕18号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05日 |
| 索引号: | 1122010667561289X5/2025-12295 | 分 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绿园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28日 |
| 标 题: | 关于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长绿发改审批字〔2025〕18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05日 |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长绿住建字〔2025〕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长咨审字〔2025〕15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02-220106-04-01-398427)。
本项目对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的103个住宅小区以及规划路、回墓东街2条市政路进行管线综合建设。主要包含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给水管线及热力管线。其中:新建及改造d300-d1200雨水管线40686.45m;新建及改造d300-d500污水管线34017.99m;新建及改造DN50-DN400给水管线21789m;改造DN70-DN400供热管线29891m;拆除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248696.17m2;拆除恢复人行道69589.66m2;拆除恢复绿化带13735.72m2。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5个月,从2025年6月开始项目前期工作至2028年4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概算总投资为32008.2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7022.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74.32万元,预备费1811.79万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同时拟申请国家相关政策资金。
(一)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总概算表
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