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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绿园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3年绿园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绿园区人民政府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邮编:130062,电话:0431-876757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绿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对标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梳理区政府平台下的各项版块,确保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实效性。2023年主动公开简介信息、规划信息、财政信息、重大项目信息、权责信息、统计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6000余条,其中基础信息公开3000余条,重点信息公开1000余条,其他信息2500余条。修改错误链接、错别字、共计400余条。另一方面,增设统计局绿园分局、迎宾街道、自立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修改涉农补贴、政府采购、食品药品等栏目10个,新建新闻出版版权、减灾救济等栏目5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全区共办理依申请案件135件,协调各单位办理依申请案件30余件,回复率100%。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无区政府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规范性建设情况。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要求,发布《关于加强绿园区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全平台整改各单位发布的基本信息和个人信息问题;按照吉林省信息公开信息评估标准发布《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绿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对各镇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市直驻区双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开展评估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加大对各单位主动公开的培训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点面结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形式。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对不熟悉政府信息业务工作的新信息员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的线上视频培训,并定期举办线下培训,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工作评估,加强对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对区各单位进行考核结果通报,指出工作中存在问题,要求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6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3

行政强制

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9.30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8

5

0

0

2

0

1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2

3

0

0

1

0

6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1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6

2

0

0

0

0

4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5

5

0

0

2

0

1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2

0

1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水平不均衡,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的广度和深度认识不一、业务能力不齐。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一方面增加外部教育培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的认识和理解,整体提升公开意识和能力素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队伍内部“老带新”“传帮带”工作,针对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中新进人员的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