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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绿园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1年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绿园区人民政府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邮编:130062,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76757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绿园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国家和上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情权。

(一)组织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长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长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等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向,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对我区信息公开专栏、政府网站等公开载体从运营维护、内容发布上进行了严格把关。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通过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新发布政策解读25条,区政府工作报告1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热点回应信息36条。我区制定《绿园区政策性文件起草、解读和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印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宣传手册》,发放至各部门及政务大厅,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高标准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16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6件,其中结果维持4件,结果纠正2件;本年度行政诉讼案件8件,其中结果纠正1件,其他结果5件,尚未审结2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区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作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2021年我区建立了信息审查发布机制,明确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定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单位职责,加强了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发布、组织机构信息更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等信息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9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3

行政强制

6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40.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1

1

0

0

0

0

1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0

1

0

0

0

0

9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1

0

0

0

0

0

3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68

1

0

0

0

0

1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2

0

0

6

0

1

5

2

8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政府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开内容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加强。各单位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但公开内容比较单一,除指定公开内容外,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企业感兴趣的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少,未能满足群众、企业日益增加的信息需求。下一步,要做好重大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公开发布工作。

(二)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各单位对主动公开的重要文件都能进行基本解读,但有的单位解读形式过于单调,不够生动灵活贴近受众,政策解读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督促各单位综合运用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通俗易懂的解读,推进政策解读内容形式更加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