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绿园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有效)
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双管单位:
《绿园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4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绿园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不断增强我区教育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吉林省教育厅、长春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和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发改委《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绿园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五育并举、协同育人”举措,深化教育供给方式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升级,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百姓企盼,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目标任务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打造高质量学校素质教育平台为目标,全面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有效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困难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力求通过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提高全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工作原则
1.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对于家长选择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2.坚持公益普惠的原则。合理确定运行成本,实施财政补贴与家庭合理分担的做法,不得营利。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应以财政投入为主,严禁收取费用。
3.坚持全面发展的原则。课后服务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坚持主动公开的原则。学校要主动公开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5.坚持稳妥推进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城乡差异、校际差异等情况,稳妥推进,逐步扩大课后服务广度,拓展课后服务内容,推进课后服务提质升级。
四、课后服务安排
1.服务对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2.服务时间。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放学后,在小学和初中全面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
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夏季延长至17:30、冬季延长至17:00;初中:服务时间原则上延长至18:00。
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时间可随着当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下班时间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确保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各学校休息日及寒暑假课后服务按市、区教育局相关要求执行。
3.收费标准。在政府补贴基础上,综合考虑实际成本、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已由市教育局和市发改部门联合报市政府审定,每月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设定为:义务教育阶段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180元。
各学校具体收费金额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月初收费,按月收取。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学校商家长委员会确定。
4.服务内容与形式。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中小学各学段课程设置、教学特点和学生需求,组织个性化校内课后服务,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构建我区“静态服务+体育锻炼”与“动态社团+体育锻炼”的课后服务模式,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推进课后服务的校本化和体系化。
“静态服务+体育锻炼”,即以安排学生作业辅导为主,以班级自主阅读、书法、绘画、手工、观影、娱乐游戏等静态活动为辅,完成不少于30分钟的体育锻炼项目,探索“一班一品”活动课程。
“动态社团+体育锻炼”,即以开设体育、艺术、科普等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为主,以开展拓展训练、就地就近到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为辅,完成不少于30分钟的体育锻炼项目,打造本校特色“精品社团”和“品牌活动”。
5.服务方式与人员。各中小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的主体,要科学合理统筹规划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等场所,根据课后服务内容及参与学生数合理确定参加课后服务的教职工人数,统一安排好行政值班,对学生及教师的参与情况做好记录。学生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组班。各学校要鼓励和引导教职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人才到校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特色化课后服务,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助力学生全面发展。严格审核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等情况,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
经区教育局批准,学校可有组织、有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由学校提供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由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高校、科研院所、俱乐部、协会、社区等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选派专业人才参与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3月下旬)。各校要迅速行动,全方位宣传国家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宣传惠及百姓的目的和初衷,做到主动发声、广泛宣传、全方位动员。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班会、教师座谈会、学校家长会等方式,让教师、学生及家长充分了解政府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方式举措、政策变化以及对学生健康成长积极作用,让学生及家长发自内心地想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形成学生愿意参加、教师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2.筹划准备阶段(3月末)。超前谋划安排,围绕服务内容、方式、人员构成、收费等相关内容,通过调查问卷、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摸清学生底数以及课程需求。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确定劳务分配标准和课程设置,完善课后服务提质升级实施细则和配套管理办法,履行“家长申请、学校批准、上报申请、区教育局报备”的申请和报备程序,条件成熟、程序完备,可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3.实施深化阶段(4月初开始)。组织召开部署会,落实落细各项举措,全面铺开课后服务工作。要通过持续强化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学生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班车调配、用餐安排等相关制度,严查严管;要通过不断完善措施办法,强化检查和评价,不断优化完善课程设置、机制体制、措施办法,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运行;要通过选树宣传先进工作典型、召开现场会、座谈交流会等形式推广经验,以分享促完善,以交流促发展,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六、操作流程
1.申请公示。在前期宣传动员、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有需求的家长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参与课后服务学生名单。
2.签订协议。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课后服务协议》,明确权责,学生方可参加服务。学校要全面落实中小学校的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3.审核方案。学校要结合实际,围绕组织领导、时间安排、课程设置、服务人员、资金分配、收支管理、规范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拟定并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商家长委员会确定后,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七、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课后服务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
2.财政保障。政府负责承担公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消耗、材料消耗等费用,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因超时产生的运营费用;承担学生团体意外伤害保障和中小学校校方责任保险费用;承担长春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户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费用;承担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费用。
3.劳务分配。家长主要承担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劳务报酬成本。学校要科学合理分配劳务报酬,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补助标准实行“一校一案”,根据工作强度科学合理确定分配标准,学校管理者薪资原则上不高于授课教师平均薪资,工勤人员薪资原则上不高于管理者薪资的20%。
4.收支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中增加“课后延时服务费”项目,对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课后延时服务费收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要求的,可按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服务性收费由学校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据实结算,按实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收入及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接受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引进校外优质教育资源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不得再额外收费。学校要科学合理分配绩效工资,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八、工作要求
1.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税务局、公安局绿园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交警大队绿园支队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绿园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密切联系、指导督促、形成合力,推进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统筹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2.加强规范管理。各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不得借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服务工作日志等常规管理制度;要完善课后服务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活动场所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门卫登记等方面的检查;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无缝对接,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3.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区、校两级督导评估体系,将课后服务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区教育局成立专项督导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督导室、学校安全科、计财科、教育科、人事科、党办、德体卫艺科负责人为成员,由教育督导室牵头负责,结合科室职能,重点对课程安排、服务质量、人员安排、经费管理、劳务费发放、违规乱收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量化考核。全面加强对课后服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强化结果运用。对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宣传课后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正面舆论,集聚能量,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认可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让学生受益、让百姓满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绿园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部门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