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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门户网站(http://www.cclm.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系。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电话:0431—81336520;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重大决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依托度假区门户网站改版的契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更新调整了政务公开栏目版块19个,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划分的更明确,将“五公开”要求落到实处,努力为群众提供“看得懂”“真有用”的信息。二是通过办事大厅公开服务事项及办理流程、时限和相关材料等内容,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网络化全覆盖。通过互动交流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不断按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进行自查整改,通过更新链接、丰富内容等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透明度。三是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并按时检查督促涉及部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录入更新工作。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48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533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申请人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网络申请等方式向管委会进行依申请公开。针对群众对依申请公开需求度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答复等环节的工作流程,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第一时间答复。指导乡镇、部门按照全省统一的文书出具答复书,并对答复意见书进行指导把关,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开展。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3份,均做到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并备案。
  3.强化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增强培训计划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交流会,专题讲解《条例》和各时段重点工作任务,稳步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阵地,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实体政务公开专区,提供网上查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摆放纸质版政府公报及信息公开宣传材料,由专人引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服务功能。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强化人工巡检核查力度,对全区政府系统9个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规范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做到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8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948.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和任务要求,政府信息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存在公开内容不够细化、公开深度不够、公开形式过于单一、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
  下一步,我区将不断完善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继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加发布信息量,提高信息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服务意识,不断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综合能力,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方式,便捷化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提高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