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长莲管发〔2025〕2号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推动建立市县两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吉委金办〔2024〕92号)的要求,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本地区的金融秩序与社会稳定,并进一步强化对此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成立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金融委员会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各项部署安排,按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等相关精神,对全区范围内非法金融活动进行集中起底、集中处置和集中整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明确职责边界,理顺监管机制,强化属地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积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非法金融活动案件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压实善后处置工作责任;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意识氛围逐步形成;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各部门职责
(一)专班成员
组 长:闫东升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粱忆发 金融二办主任
刘 爽 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孟 炜 公安分局局长
王 慧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成 员:王绍波 宣传部部长
朱光辉 发改局局长
黄祖群 住建局局长
王长江 财政局局长
李晓光 商务局局长
薛 伟 文体旅科局局长
闫志军 社发局局长
李 勇 教卫局局长
肖 龙 农业农村局局长
方万春 国资局局长
赵 亮 信访局局长
刘玉宝 泉眼镇党委书记
刘立国 劝农山镇党委书记
孟 涛 四家乡党委书记
李树波 税务局局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融办,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履行服务、指导、协调、组织、监督等职责。负责会议协调、领导调研、监督反馈等服务工作;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监测预警、宣传教育和处置善后工作;协调重大非法金融活动案件处置工作;省市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责任部门职责
1.政法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对非法金融活动案件的侦办、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及涉案资产的确认和处置等工作,加快案件处置司法进程,协调处置因非法金融活动而引发的群体性涉稳风险。
2.公安分局:负责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金融活动、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负责维持非法金融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3.宣传部:负责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综合利用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对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进行全面报道,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负责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中指导落实网络舆情工作责任,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通报、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
4.财政局:积极支持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5.信访局:负责群众到区反映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的接访、劝导和说服解释工作及组织召开非法金融活动受害人对话会,接受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举报和信访,并及时向专班报告有关情况。
6.三乡镇:强化属地责任,作为本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工作负总责,按照“风险吸附在属地、案件化解在属地”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教育、风险排查、监测预警、风险处置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7.税务局:负责协助掌握和提供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企业税收缴纳方面的有关线索,及时查处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企业违反税法行为,加强对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企业的税务监督等工作。
8.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发现市场主体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中包含与金融活动有关的字样或者内容的,及时予以重点关注;加强对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广告的监测,经专班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的,及时依法查处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广告;根据专班的调查意见,暂停为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关单位办理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等工作。
9.其他行管部门: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以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通过加强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监测、现场排查、风险提示等行政管理职能,筑牢行业监管防线。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责任任务,确保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责任落实。专班办公室要扎实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等工作职责。各责任部门要严格遵循专班的有关要求,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通盘考虑、统筹推进。
(三)工作推进。各责任部门要把握总体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科学谋划具体工作举措,细化推进落实措施,加强周密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专班成员在原单位职责分工发生变动的,由变动后负责的同志继续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下文。
该文件下发后,文件《关于成立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即行废止。请各相关部门遵照本通知执行。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