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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668746232R/2021-04125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1景区化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莲管发〔2021〕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100668746232R/2021-04125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1景区化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莲管发〔2021〕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关于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1景区化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莲管发〔2021〕16号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现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1年景区化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1年景区化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度假区美丽乡村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向景区化美丽乡村转型升级,依照《度假区景区化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1年全区景区化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以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争创吉林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为目标,把创建景区化美丽乡村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有效载体,按照“整体创建、分步推进、全域发展”目标,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努力打造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且具有一定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配套服务的景区化美丽乡村,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村屯为单位,围绕“十有”标准(即有停车场、有服务中心、有A级旅游厕所、有标识系统、有智慧旅游、有乡村景点、有游览线路、有经营主体、有一批经营农户、有医疗场所)开展乡村建设,通过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力争在2021年,全区建成12个A级以上景区化美丽乡村,着力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进而将已有景区化美丽乡村有效串联,形成东部“水源生态风光观赏环线”和西部“乡村休闲田园风景环线”。

  三、工作重点

  按照规划引领、分步实施,统筹兼顾、梯度培育的要求,突出抓好六大工程,预计总投入资金:16004.90245万元(财政拨款15153.90245万元、省专项101万元、市级投资700万元、社会资本50万元),实施建设项目32个(新建26个,投资9352.75万元;续建6个,投资6652.15245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工程6个,计划投入资金5820.90245万元;村部建设品质工程3个,计划投入资金496万元(财政拨款466万元、社会资本30万元);示范村屯建设工程11个,计划投入资金5889万元(财政拨款5788万元、省专项101万元);特色文化工程2个,计划投入资金170万元(财政拨款150万元、社会资本20万元);乡村环境品质工程4个,计划投入资金1810万元(财政拨款1110万元、市级投资700万元);精品线路工程6个,计划投入资金1819万元。

  (一)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工程,实现“有旅游厕所、有停车场所”等设施

  1.泉眼老镇区改造项目:沿街商铺牌匾更换、铺装面翻建,围墙翻建、空地绿化、新建停车场和公共卫生间,排水边沟修建及路面提升。(责任单位:泉眼镇政府)

  2.东风老镇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对公共空间进行打造,实施绿化及完善广场、集市、停车、亮化、环卫等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3.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项目:开展1276户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改善农户如厕环境,提升幸福感。(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4.泉眼镇和劝农山镇屯牌路标设计安装项目:计划设计安装屯牌205个、路标259个。(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5.危墙及边沟修复续建项目:继续建设部分村屯未完工的危墙及边沟。(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6.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新建8处饮水工程,实现全区集中供水率达96%以上。(责任单位:水利水务局)

  在上述建设内容基础上,联合文体旅科局、建委、三乡镇政府合理增设旅游厕所、停车场等设施,满足游客需要。

  (二)提升村部建设品质工程,实现“有服务中心、有医疗场所” 等设施

  1.同心村村部外围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进行村部外围环境、入村标识、村部广场建设及绿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2.钱家村村部外围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进行老旧房屋改造、新建村民活动中心,排水系统、景观、党建标识建设及绿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3.杂木村村部提升改造项目:对村部内部重新装修,村部外围修建铁艺栅栏。(责任单位:四家乡政府)

  在上述建设项目基础上,加强农村卫生和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各村标准化卫生室建管水平,不断改善农民和游客就医条件。

  (三)开展示范村屯建设工程,实现“有标识系统、有景观小品、有销售网点”等设施

  1.赵家村郭家屯示范屯打造项目:主要进行大门、边沟、路灯、小广场、凉亭及河道整治等工程。(责任单位:泉眼镇政府)

  2.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第4标段续建项目:主要进行围墙、边沟清理,自来水、玉米楼建设及绿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3.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第5标段续建项目:主要进行围墙、边沟清理,自来水、玉米楼子建设及绿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4.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第6标段续建项目:主要进行围墙、边沟清理,自来水、玉米楼子建设及绿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5.林山村前林屯村容村貌整治续建项目:主要进行围墙、边沟、道路建设及绿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6.林山村李面铺屯村容村貌整治续建项目:主要进行围墙、边沟、村标建设,屋面瓦更换及绿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7.腰站村杜粉坊屯(西半侧部分)村容村貌整治项目:主要进行边沟、围墙施工、小广场建设、绿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8.腰站村下赵屯村容村貌提升改造项目:主要进行村口标识、村民休闲空间、小广场、绿化小品、乡村市集建设及环境整治等工程。(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9.腰站村前王家屯村容村貌提升改造项目:主要进行村口标识、村民休闲空间、小广场、绿化小品、乡村市集建设及环境整治等工程。(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10.腰站村杜粉坊屯边沟围墙项目:主要进行边沟新建重建。(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11.同心村李家屯绿化美化项目:主要开展屯内沿路两侧及空闲地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劝农山镇政府)

  在上述建设内容基础上,依托腰站村、同心村棚膜经济发展林果采摘、田园观光等乡村休闲旅游,带动周边村屯发展民宿、客栈、农家乐、乡村市集等附加产业,满足游客乡村体验,带动当地农户依靠旅游服务业增收致富。

  (四)培育发展特色文化工程,实现“有农事活动、有娱乐场所”等设施

  1.四家乡“乡史馆”打造项目:围绕乡政府旧址四合院,打造农耕文化、水文化乡史展览展示馆。(责任单位:四家乡政府)

  2.四家乡“共享小院”打造项目:打造4户“共享小院”,为游客提供休息区、农家饭菜和本地农产品。(责任单位:四家乡政府)

  (五)提升乡村环境品质工程,实现“水清、岸绿、景美”

  1.四家乡美丽河湖提升建设项目:打造邵家河、杂木河沿河景观,对创新桥、四家桥等桥的桥面、河道及周边环境进行净化、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四家乡政府)

  2.雾开河美丽河湖项目:进行雾开河河道美化、绿化、景观化、建立标识等工程。(责任单位:水利水务局)

  3.泉水保护工程:对16处泉水进行井身修复、井台打造、溢水渠建设、凉亭景观建设、设立石碑标志、泉眼周围地砖铺设和绿化美化等工程。(责任单位:水利水务局)

  4.蒋家河美丽河湖项目:对2公里河道进行治理,新建一座橡胶坝和一座跌水。(责任单位:水利水务局)

  (六)精心打造精品线路工程,实现“有游览路线”

  1.绿化节点打造项目:新增15个绿化节点。(责任单位:泉眼镇政府)

  2.村屯道路两侧绿化项目:对环镇沿线及各村道路两侧共计10.2公里进行绿化。(责任单位:泉眼镇政府)

  3.公共服务站项目:以十间村观景台为基础,打造公共服务站,修建基础设施,栽植景观花卉,进一步提升观景台的品质和内涵。(责任单位:四家乡政府)

  4.村屯美化绿化项目:在村屯新增20个绿化节点,在环乡路及主要村屯道路两侧实施绿化31公里。(责任单位:四家乡政府)

  5.乡村公园及口袋公园项目:新建2个乡村口袋公园(广润公园、创意公园),打造2个乡村郊野公园(新建赵家村郊野公园、续建莲秀峰公园),打造一组小微绿地口袋公园。(责任单位:林园局)

  6.乡村道路绿化美化提升项目:对4条村路及防护林道路绿化。(责任单位:林园局)

  在上述建设内容基础上,依托村屯绿色生态资源,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森林康养、森林人家、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项目,带动农民增收。

  四、实施步骤

  分为项目谋划、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选推广、长效管护五个阶段推进。

  (一)项目谋划阶段(2月前)。各相关部门、各镇(乡)村要积极谋划,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问计于民,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对已申报项目进行包装完善,尽早研究确定建设项目清单。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月)。各相关部门、各镇(乡)村根据实施方案,完成所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筹集落实建设资金,落实责任分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检查考核阶段(11月)。各责任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自查,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复检,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和项目评审中心对各个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四)评选推广阶段(12月)。农业农村局、文体旅科局负责进行景区化美丽乡村等级评定、发文公布,商务局负责对已评选的景区化美丽乡村进行宣传推介。

  (五)长效管护阶段(持续开展)。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各相关部门、各镇(乡)村结合建设项目建立长效管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保障管护资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爱护,巩固创建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1年景区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由农居办牵头统筹,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调度和考核。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符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助推项目政策落地,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采用“统一规划、分片实施、统筹推进”的模式建设,各乡镇政府作为申报项目的建设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景区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所涉及工作的方案制定、目标任务分解、技术指导和督查等工作。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和厕所改造,水利水务局牵头组织推进河道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林园局牵头组织道路绿化及公园打造。各实施主体单位严格履行项目立项、评审、结算等手续,财政局和项目评审中心等行业管理部门做好指导和审核,各建设项目最终投入资金以结算数额为准。

  (三)加强资金保障。景区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由财政局负责安排,同时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倾斜;各相关单位要搞好与上级部门工作对接,结合《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乡村建设行动相关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乡村振兴办[2021]1号文件内容,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各乡镇政府要加大镇级财政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投入,重点用于以奖代补;要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四)做好总结宣传。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村民主人翁意识,提高村民参与度。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对打造较好的镇(乡)村进行表彰,提高镇村作为实施主体的积极性。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宣传,合力营造度假区景区化美丽乡村创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