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现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部署要求,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长春市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意见》和《2019年长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清理、厕所改造、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对标高位,加大投入,抓典型、创特色、强引领、促提升,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努力实现环境好、生态美、产业兴、农民富的目标,为推动全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在实际工作中,要统筹兼顾,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整改紧密结合,与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整改紧密结合,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促进各项工作协调推进,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统筹布局。科学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做到先规划、后建设,多规合一、协调推进。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基础、民俗文化等差异和农民期盼与乡村发展实际,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
——村为基础、村民主体。既要发挥村基层组织作用,又要尊重村民意愿,充分调动村民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注重保护、建管并重。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突出地域文化特点,保护乡情美景,留住乡愁,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三、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19年到2021年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三年集中整治,逐年实现阶段性整治目标。一年见成效。聚焦村屯清洁行动,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清理、厕所改造、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让村村户户干净起来。两年上水平。聚焦村屯绿化美化、街路硬化亮化,让村村屯屯绿起来。三年大变样。聚焦美丽乡村建设,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推进农村由环境整洁向绿色生态、治理有效、乡风文明、产业兴旺转变,让村村屯屯美起来。
四、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
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四大攻坚战,全力抓好16项重点工作。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
1.清理农村生活垃圾。突出清理农村道路、村内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及庭院、卫生死角地带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深入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问题,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到2020年底,确保群众对度假区环境卫生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农业局、爱卫办、行政综合管理局按职责分工统筹,乡镇和环卫公司按负责区域组织实施)
2.清理村屯内沟塘。清理河道,清淤疏浚;禁止河道内非法种植养殖,禁止向河道内排放畜禽粪污、工业污水和倾倒农村生活垃圾。(农业局、爱卫办、行政综合管理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统筹,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3.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重点清理病死畜禽尸体,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清理废旧农膜,清理粪堆,清理柴草垛,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和地膜减量替代,推行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搞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局、爱卫办、行政综合管理局按职责分工统筹,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4.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站点建设,距离城镇较远的村屯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不出村。(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5.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规范垃圾收集、清运方式,基本建成“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广服务外包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坚持标准,建立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机制、村庄保洁长效机制。落实村组干部包保责任制,明确农户门前包卫生、包花草树木成活、包路面清扫等“三包”责任制。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区域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消除乱堆乱放等标准。(行政综合管理局、乡镇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二)农村改厕及粪污治理攻坚战
6.农村厕所改造。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的原则,城镇周边及有条件的村屯、社区要优先选择管网式水冲厕所模式。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户用卫生厕所。鼓励整村和整乡镇推进改厕工作。300户以上村庄,规划建设公共厕所。推进城镇、农村、旅游景区和公路沿线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厕所建设。2019年要完成农村改厕1800户,到2020年,全区要完成农村改厕4500户,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农业局、建委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乡镇配合)
7.粪污治理。实行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与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推进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鼓励畜禽养殖户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农业局统筹、乡镇组织实施)
(三)农村污水治理攻坚战
8.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辖区污水收集干管、提升泵站的建设;依托英俊污水处理厂实现雾开河污水干管对接联网;将城市污水管网向三乡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对于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污水不易集中收集、所处非环境敏感区域具备经济条件的村庄,采用生物膜、MBR等集中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或小型人工湿地方式处理。(建委负责推进落实,乡镇配合)
9.村庄水体清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开展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推进村庄水体清理。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质。(水利局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局、乡镇配合)
(四)村容村貌提升攻坚战
10.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按照“多规合一”理念,开展区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2019年底,完成区域乡村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和村庄分类工作;2020年,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落实,乡镇配合)
11.“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建立区、乡(镇)、村三级“路长制”体系,全部改造农村公路危桥,实施村屯道路硬化工程,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完成、村公路隐患路段整治。2019年,实施“畅返不畅”改造工程50公里。2020年,全区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90%。(建委负责落实,乡镇配合)
12.村屯绿化美化。深入开展“全民共建绿美长春”活动,大规模开展村屯绿化,村屯道路两侧、农户房前屋后基本实现绿化。创建“绿美村庄”“绿美庭院”。2021年,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创建“绿美村庄”6个以上。实施村屯亮化工程,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农业局、林业局、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统筹,乡镇组织实施)
13.农村环境治乱。从源头上治理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业机械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乱排乱放、庭院内外私搭乱建等行为。(农业局、爱卫办、行政综合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统筹,乡镇组织实施)
14.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落实全省“百村引领、千村示范”工程,持续推进泉眼镇、劝农山镇、四家乡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到2021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引领村2个、示范村5个。打造美丽庭院600户、干净人家1200户。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突出地域文化特点,打造村庄特色风貌,留住乡愁。(农业局、妇联、行政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统筹,乡镇组织实施)
15.乡风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规民约在村民文明卫生习惯养成、履行应尽责任义务、道德教化引领及农村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作用,树立乡村新风貌,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党工委办公室、民政局、综治办、信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统筹,乡镇组织实施)
16.推进乡村由环境美向产业兴转变。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绿色化、集约化、园区化、品牌化。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城市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各乡镇要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带动能力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星级“农家乐”,建设一批经济强村。到2021年,区要培育打造2个长春市级现代特色农业示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农业局、林业局、发改局、商务局、文体旅游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统筹,乡镇组织实施)
五、工作安排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标高位,远学杭州、近学梅河口,立足全局、科学摆布,坚持做到“三结合、一检验”,从7月初开始,2020年底结束,工作不分阶段,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一)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攻坚氛围。召开度假区、乡镇、村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层层进行思想发动,制作悬挂条幅、宣传牌,利用网络、微信、报纸等平台广泛宣传动员,乡村干部要进家入户面对面征求建议,宣传环境整治重大意义、工作安排,动员全区干部群众踊跃参加到自己家乡的环境整治工作当中,营造全员参与、自己动手、集中攻坚的浓厚氛围。
(二)认真对照排查,建立任务台账。机关相关业务部门、乡镇针对16项重点任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现地排查问题差距,认真梳理汇总,逐项、逐村、逐屯建立16项工作台账,加强层级管控,细化区、乡(镇)、村台账,建立倒查销号机制,屯不销号、村不得销号,由屯至村、由村至乡镇,由下至上落实任务,每完成一项任务,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公示一次销号通报;各业务部门、各乡镇要密切配合,明确工作标准,全程管控落实。
(三)科学组织实施,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工作制度。各乡镇、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建立队伍,配齐力量,采取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先规划后投入、示范引领;先净后美、有序推进等形式,组织带领干部群众,自己动手,从整治自己家的屋里屋外、院里院外卫生着手,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的老大难问题着眼,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开展一次全民皆知、全员参与的全域环境集中整治。下大力抓好示范村屯整治。快速启动示范村屯的景区化美丽乡村建设,各乡镇要加快推进示范村屯整治规划,整合利用市、区、乡(镇)、村各级资金,快速推进示范村屯建设,让群众看到身边的变化,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和改变群众的生活习惯,提升保护环境意识。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管维护制度,整合河道巡河员、环卫保洁员、防火护林员、动物防疫员力量,提升全方位监查监管能力,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及时进行整治。要建立农村卫生保洁等长效管理机制,让村民养成爱护环境、保持卫生的良好习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度假区也将安排配套资金,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相应支出列入财政预算。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推行农民出工出劳、适量付费制度,调动农民参与环境治理、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相关部门要结合贫困村脱贫、示范村建设安排项目投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涉农资金使用,确保完成我区保障基本型、环境整治型、美丽宜居型乡村建设任务。
(二)强化督导考核。参照省农居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细则和标准,对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主体单位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居办”)要每十天调度一次,每月交流部署一次,每季度考评一次,每半年总结讲评一次。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三)形成推进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发挥部门优势,整合资源,推动形成统一目标、统一计划、统一行动、统筹资金的工作合力。拓宽帮扶共建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农村主体相结合的原则,拓宽社会参与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开创各行各业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生动局面。鼓励和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及志愿者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助和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营造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鼓励退休干部、企业家及社会各界人士返乡创业,参与乡村治理,带动村民搞好人居环境整治。要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区里成立由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农居办),设在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成立专班、协同推进,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立即成立领导小组,集中人、财、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乡镇域内各项工作的统筹及任务落实。
(二)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工作清单、重点工作销号工作机制,主管部门统筹、乡镇村落实,建立工作清单台账,全程督导落实。一是领导小组调度制度,由区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召集,采取现场会议、走访调研、暗访督查等形式,对重点工作进行调度检查。二是重点工作调度制度,由区农居办主管领导召集,不定期采取现场会议、走访调研等形式,重点了解、各单位、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进行工作部署。三是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由区农居办召集,重点研究落实上级的政策、措施和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部署,督导日常工作进度。四是业务部门推进制度,区级层面由各业务部门牵头,部署安排业务工作,选派懂专业的专门人员参加,组建服务指导队伍,统筹推进工作开展;乡镇由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建强基层党组织,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实施主体责任,做好发动群众、项目落地、跟踪实施、运营管护等工作。发挥村群团组织优势,开展文明户、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等评选活动。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提升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知晓度、参与度。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其服务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情怀,守住底线,依法依规办事,力戒形式主义,不搞脱离农村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等现象,严肃查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