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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668746232R/2019-1079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0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一期)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莲管发〔2019〕1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100668746232R/2019-1079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0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一期)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莲管发〔2019〕1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4日
关于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一期)的通知

各乡镇,行政综合管理局,长春凯捷环卫公司:
  现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一期)》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遵照执行(共十页)。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住建部等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吉建村〔2016〕23号)、《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农居办〔2017〕18号)和《长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长农居办〔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改善我区卫生条件,打造生态文明、绿色自然、宜居宜商、群众满意的区域环境,促进度假区城乡环境质量整体提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将分2019年和2020年两期投入完成)。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吉林省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长春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全面实施,统一标准、注重长效、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按照“点示范、线推进、面达标”的工作思路,通过加强规划指引,建立专业化清扫保洁队伍,合理确定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配套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分层次、有步骤地推进度假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现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长效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依靠群众。三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职责,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因地制宜,全面实施。三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建立专业化保洁队伍,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区处理”的管理模式做好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
  (三)统一标准,注重长效。环境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即度假区行政综合管理局要按照《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监督、指导三乡镇人民政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齐抓共管,统筹推进。《方案》事涉各部门要形成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并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区处理”的管理模式,实现度假区环卫管理工作由突击整治向长效保洁、人力作业向机械支持、临时申请向财政保障、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的质变转型,形成度假区统揽全局、全力保障,乡(镇)村保洁队伍常态保洁,主管部门实时监督、检查,全民积极参与联动的新格局,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目标。
  四、区域状况
  我区域共有三个乡镇(泉眼镇、劝农山镇、四家乡)、26个行政村(泉眼镇8个、劝农山镇10个、四家乡8个)、247个自然屯(泉眼镇83个、劝农山镇92个、四家乡72个)、常住人口户数共计13161户(泉眼镇4689户、劝农山镇4615户、四家乡3857户)。
  五、工作要求
  1.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行政综合管理局要根据全区域的自然状况和实际需求,搞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工具的配备,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三乡镇环卫保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计入年终考核评价体系(见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及细则)。
  2.完善环卫队伍建设。乡镇政府要综合考虑村屯人口数量、生活垃圾产生量及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因素,组建一支相对稳定的环境保洁队伍,建设过程中,按照镇设保洁大队(或成立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可以从现有人员或劳务派遣形式招募)、村设保洁中队、屯设保洁小队的架构组建保洁队伍;负责保洁队伍的日常管理、相关人员的任命、管理及开支、车辆运行和设备维护。
  3.完善垃圾收运模式。乡镇政府要修订、完善乡规民约,与临街村民或经营业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生活垃圾收运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区处理”的运行模式,保洁员每天使用人力三轮车巡回收集辖区内及农户门前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并运送至密闭式垃圾收集箱;再由行政村(保洁中队)负责用密闭式垃圾收集车将满载密闭式垃圾收集箱运送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公司统一将生活垃圾进行再挑拣、压缩处理后运送至蘑菇沟垃圾处理场。
  六、组织机构
  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应实行“区宏观管控、局业务指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积极配合、屯主动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同时,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戚 勇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刘 爽 管委会经济发展部部长
  成 员:邓玉刚 行政综合管理局局长
      方 斌 劝农山镇镇长
      杨立新 泉眼镇镇长
      田 昊 四家乡乡长
      康 伟 长春凯捷环卫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综合管理局,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附件:1.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一期)设备投入明细表
    2.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3.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三乡镇考核细则
    4.度假区环境卫生一体化先进奖奖励办法



 
 
附件2:

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确保城乡环境质量,打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原则
  考核对象:各乡镇(覆盖全域26个行政村247个自然屯)。
  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环境卫生的工作重点,统一考核标准和工作办法,采取定期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以《度假区“走遍莲花山·最美村屯”评比活动》为载体,通过日检查、周记录、月考评的方式使考核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考核内容。行政综合管理局将对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人员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等四个方面实施动态监控,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办,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在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进行扣分处理并在当月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简报中进行通报。
  三、结果运用。将农村环卫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结合周检及月评比打分排名结果为依据,对辖区内三乡镇共26个行政村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前的村屯予以相应的奖励,对多次排名靠后、环境卫生存在严重问题的村屯进行通报并限时整改。考核最综评分将计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行政综合管理局将上报度假区绩效考评小组和财政部门对考评对象绩效奖金按照比例进行扣减。
 
 
附件3:



附件4:

度假区环卫一体化年度先进奖励办法

  为有效促进度假区三乡镇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充分体现多劳多酬、奖惩并重的工作原则,现度假区推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年度先进奖。
  一、资金保障。由度假区管委会设立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共计30万元整。
  二、奖励内容。按照度假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度假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部门暨行政综合管理局将依据日检查、周考评、月总结的检查方式对度假区三乡镇26个行政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并记录、存档、备查,每月得分相加即为年度考核总分。此分值经综合考量后上报度假区管委会,按照环境卫生年度考核体系所占比重进行颁发。奖金分配标准由所得乡镇自行拟定。
  三、分配原则
  1.根据年度考核分值,年度先进奖分为四个评比等级,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为较差,60分-80分(不包括80分)为良好,80分-85分(不包括85分)为优秀,85分以上为突出;
  2.对年底考核总分值未达到优秀与突出等级的乡镇,年终不予以颁发奖励资金;
  3.对年底考核总分值达到优秀等级的乡镇,年终颁发奖励资金10万元整;
  4.对年底考核总分值达到突出等级的乡镇,年终颁发奖励资金20万元整;
  5.若只有两个乡镇达到突出等级,则该两乡镇每个乡镇得到奖励资金15万元整;若两个乡镇达到突出等级,一个乡镇达到优秀等级,则达到突出等级的乡镇每个乡镇得到奖励资金12万元整,达到优秀等级的乡镇得到奖励资金6万元整;若三个乡镇均达到突出等级,则每个乡镇得到奖励资金10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