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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668746232R/2019-1079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1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莲管发〔2019〕4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100668746232R/2019-1079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1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莲管发〔2019〕4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9日
   关于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现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19日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以低山丘陵地貌为主,常年降雨量在340~360mm左右,主汛期为6~9月,区内废弃矿坑均闭坑多年,加之近年来局地强降雨和各类极端气候频繁出现,经雨水冲刷、阳光暴晒,山体表面风化,易出现山体滑坡,诱发地质灾害。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格局,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逐级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提前谋划工作,补强突出短板,狠抓措施落实,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切实做到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防,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安全。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治时间
  根据吉林省以往地质灾害灾情数据、气象部门预测降雨数据、地震部门预测地震资料及人类工程活动等资料预测,吉林省2019年地质灾害数量与常年相当,多于2018年,灾情等级与常年相近。4~5月份吉林省东南部山区可能会出现明显春汛,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显著提升;6~8月份预测发生降雨引起的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9~12月仍可能有少量灾害发生。
  (二)重点防治区域
  依据《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莲花山区新增地质灾害点共计18处,其中重点防治点6处,地质灾害高易发点主要分布如下:
 

泉眼镇

劝农山镇

四家乡

流沙村前石厂屯1处

林山村后二道沟屯1处

四家村十二组1处

赵家村郭家店屯1处

太安村上三家子屯1处

 

双山村于家沟屯1处

太安村下三家子屯1处

 

姚马张屯1处

东风村潘家屯1处

 

大顶子屯1处

兰家村牛家屯1处

 

双山屯1处

 

 

南墙缝屯2处

 

 

上墙缝屯2处

 

  其中6处为重点地质灾害防治点,分别为:泉眼镇赵家村郭家店屯、双山村上墙缝屯、泉眼村西栗家沟屯、泉眼村西胜利屯;劝农山镇兰家村牛家屯、东风村潘家屯。(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明确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严格执行“一把手”亲自抓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汛期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监测人员要定期对地质灾害易发点进行巡查,降雨等恶劣天气过后为重点巡查时间段。要建立日常监测台账,对所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形地貌变化进行详细记载,发现异常现象,立即上报管委会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地质灾害造成危害需应急救援的,立即报管委会和应急办公室。
  (二)加强汛期排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情况。通过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和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排查工作,亲自带队深入实地检查,检查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做到责任、预案、措施、资金、队伍“五到位”,问题整改要突出重点,及时消险,实现“零容忍”。对新发现的隐患点或有变形的隐患点,要在排查的同时送达隐患告知书。对经管委会复核确认的隐患点或有变形的已有隐患点,要在第一时间书面告知受威胁群众。同时要制定细化和完善隐患点防灾预案,逐一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要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标牌。对变形明显、险情紧迫的隐患点,由相应乡镇政府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
  1.排查内容。重点检查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不稳定斜坡、在建治理工程等区域。
  2.排查方式。一是村委会自查(5月30日前完成)。各乡镇各村民委员会开展自查工作,自查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排查内容进行自查和整改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与被检查人均要签字。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影响安全度汛问题,要提出应急处理意见或整改方案,报送各属地镇政府并限期解决。二是乡镇检查(6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政府要深入实地,对所辖的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自查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力的,坚决督促其排查整改到位。同时将排查和整改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管委会抽查(6月20日前完成)。管委会主管领导带队,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抽查组,按照一定比例,对各乡镇的排查工作进行抽查,主要抽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准备情况。
  (三)强化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切实增加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努力减少地质灾害引发的损失。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办)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基本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地灾防治宣传和科普教育,组织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增强和提高全区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将宣传培训重点放到地质灾害重点预防的乡(镇)村,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知度,提高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管委会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副主任冯国刚担任组长,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局长杨青国担任副组长。泉眼镇政府、劝农山镇政府、四家乡政府、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办)、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局、交警大队、管委会办公室(应急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工程治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和自然分局。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做好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领导和监督工作,根据地质灾害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各乡镇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并采取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以避让为主的方法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预警、监测、警示和防范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相关部门要加强巡回检查,督促各责任人做好监测预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采取有效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二)保持警惕,科学预警。要与水利、气象、广电等部门单位密切合作、共享资源,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要通过各种手段,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提早完善防治方案,做好群测群防队伍的组织和动员工作,指导和服务群众临灾避险,有效防范地质灾害。
  (三)加大投入,落实经费。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检查和群测群防等工作的需要。
  (四)强化管理,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和监督管理,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完成后,压实责任,抓好落实。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贯彻实施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管委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莲花山区汛期值班电话:84695001(白天)
                 82536063(晚上和节假日)
  泉眼镇政府汛期值班电话:84479266(白天)
                  84478455(晚上)
  劝农山镇政府汛期值班电话:81331590
  四家乡政府汛期值班电话:84801301
  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汛期值班电话:81337692
 
  附件:1.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地质灾害易发点监测责任人明细表
            2.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地质灾害易发点域分布图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