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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668746232R/2017-6775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1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改善城市基础环境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莲管发〔2017〕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100668746232R/2017-6775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1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改善城市基础环境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莲管发〔2017〕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10日

印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改善城市基础环境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莲管发〔2017〕9号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改善城市基础环境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731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改善城市基础环境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2017年改善城市基础环境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长府办发〔2017〕3号)要求,进一步提高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市基础环境,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管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改善城市基础环境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全区城市道路建设,结合市交通局“公交都市”项目推进工作,打通区内断头路,进一步完善路网功能。

(二)加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对全区交通标线,交通标志进行全面普查,对残缺标志、标线进行完善。

(三)加强违法占道清理,对街道市场车流、人流密集路段占道行为进行依法严管和清理。

(四)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机动车行驶秩序、停车秩序,规范行人通行秩序。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区内路网结构

1.推进龙双公路、东南湖大路等几条道路的建设工作,打造区内快速路体系。

2.完善支线道路(慢行系统)功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对全区支线路网进行全面维修养护,确保道路完好率和通行安全。

3.打通部分支线路网的断头路,通过配合市交通局“公交都市”项目推进,重点解决好断头路的通畅衔接问题。

(责任单位:建委、规划局、交警大队)

(二)提高静态停车建设管理水平

推进居民小区配建停车场建设。对居民小区车位设置和配建情况进行普查,本着应划尽划、有效利用的原则,根据小区具体停车需求,解决“莲花印象”、“莲花雅居”和“林溪雅筑”三个小区的停车泊位需求,计划施划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建委、规划局、交警大队、行管局)

(三)加强违法占道清理

1.对街区内道路车流密集路段重点清理违规占道行为。

2.对重点通行路段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严格管理。

3.清理长期停放车辆。

4.建立常态巡查机制,设立公开举报违法占道电话。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行管局、三乡镇)

(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对道路应划未划停车泊位全面增划,确保招标到位、资金到位。

2.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对现有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维护和更新,增加危险、限速路段的交通指示标志,进一步提高道路利用率。

(责任单位:建委、交警大队、行管局、财政局、三乡镇)

(五)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1.强化对机动车静态停车管理,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使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整治违法占道和乱停乱放;

2.强化对机动车动态行车管理,规范机动车行驶秩序,使车辆通行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3.规范行人通行秩序,行人在人行步道内行走,过街走斑马线,不闯红灯。

4.突出整治8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突出整治大货车违法行为,重点是在度假区内通行的大货车超载、超限、超速;改型、牌照污损、飘洒散落物、扩大号不清、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

(2)突出整治机动车乱停车,重点是各镇区、乡镇集市、蒋家广场南侧机动车乱停行为。

(3)突出整治非法营运,主要包括机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等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以及面包车未年检、超员、粘贴广告、客货混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突出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无证驾驶、未年检、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加装大功率音响、超标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5)突出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随意停放等违法行为。

(6)突出整治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步道、不走斑马线、斜穿马路等违法行为。

(7)突出整治机动车乱变道、乱鸣笛、路口违法。

(8)突出整治非法占道,主要包括使用地锁、锥筒、石墩、围栏等物品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空间等行为。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行管局、各乡镇)

(六)强化社会宣传发动

1.宣传内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的意义;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行驶、停放规范及处罚规定;行人通行规范及处罚规定。

2.宣传方式:结合区域实际,采用交通诱导屏、展板、条幅、公益广告、社区画廊等形式进行宣传;开展交通“进机关、进校园、进单位、进村屯(社区)、进家庭”、“小手拉大手”、交通违法人员集中办班、签名承诺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反面曝光进行警示宣传。

(责任单位:党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行管局、建委、文教局、三乡镇)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大货车行车管理。科学部署管理力量,严格执行大货车交通违法24小时管控机制,坚持“十个一律”整治标准(即一律不准无证驾驶,一律不准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一律不准驾驶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一律不准超载超重超速,一律不准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一律不准酒后驾车,一律不准任何不文明驾驶,一律不准大货车的反光条、放大号、号牌不清晰,一律不准乱停乱放、抛洒渣土材料,一律不准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加强对货源地、建筑工地及主要运输线路的重点管控,对大货车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公安分局、行政综合管理局)

(二)强化机动车行车管理。围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持续整治,见违必究、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整治态势。

(三)强化机动车停放管理。管理好各镇区、乡镇集市、蒋家广场南侧等重点区域的停车秩序。

(四)强化摩托车行车管理。深入居民小区、快递行业、劳务市场等重点场所,对摩托车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宣传教育,提高驾驶人自我约束意识。安排警力严格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闯红灯、未戴头盔、飙车竞驶、安装大功率音响等违法行为,充分运用“罚、扣、拘”等执法手段,形成严管严治态势。

(五)强化黄标车管理。加强路检路查,及时发现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做到发现一辆、叫停一辆、检测一辆、治理一辆。

(六)强化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管理,对不听劝阻、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固定证据,依法严惩。

(七)强化非法运营车辆管理。在易出现非法运营重点区域、地段、时间点,严查非法运营行为。

(八)强化执法行为管理。执法部门要做到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对当事人提出涉及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法及时办理。

(九)施划交通标线。做好交通标线、停车泊位施划工作。

(十)强化交通管理设施建设。交警大队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主要干道的交通管理设施进行统一排查,提出强化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的方案,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四、任务分工

(一)交警大队: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履行职责,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大货车、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路面交通行为进行严格管理;配合推进交通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全面落实文明交通宣传工作。

(二)新闻宣教中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三)管委会办公室: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推进落实。

(四)建委:做好全区道路维修养护,做好和推进交通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五)公安分局:与行政综合管理局、交警大队共同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

(六)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组织落实好本区域内的相关工作。

(七)行政综合管理局:加强巡查工作,配合交警部门及时发现处理大货车违法行为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加强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妨碍通行行为的清理,坚决清理各种占用公共道路空间的行为。

(八)教科文卫体育局:组织各类学校开展系列文明交通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采取致家长信和家长会等形式宣传;要求学校参与规范上学和放学期间周边交通车辆秩序。

(九)财政局:对涉及整治行动的项目资金予以全力支持,及时划拨保障到位。

(十)规划局:做好交通规划工作。

(十一)度假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加强对本单位和本行业系统的文明交通管理,教育引导单位内部人员遵章驾车、文明出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度假区成立改善城市基础环境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副主任戚勇担任,副组长由公安分局局长徐强、建设管理部部长邹继业、交警大队大队长刘贵华担任,成员为管委会办公室、建委、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财政局、规划局、行政综合管理局、教科文卫体育局、新闻宣教中心、三乡镇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主任刘贵华兼任,负责度假区改善城市基础环境、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二)加强调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改善城市基础环境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日常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凡是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