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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1-29236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莲花山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标      题: 莲花山应急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索引号: /2021-29236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莲花山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标  题: 莲花山应急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机关简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和管委会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标准,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区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驻长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八)负责消防工作,协调消防部门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统筹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统筹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统筹组织指导度假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划拨、市划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管委会有关部门及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度假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七)承担度假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度假区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情况,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八)承办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应急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应急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
  (1)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2)负责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行业监督管理科(危化科):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拟订度假区安全生产组织架构,组织编制区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3)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管委会有关部门及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4)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依法依规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项审批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督导各级网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3.灾害处置科(救灾物资保障科)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调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地震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划拨、市划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4.灾害救援科(应急救援大队)
  (1)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驻长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统筹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统筹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统筹组织指导度假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协调消防部门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三、主要联系人
   联系人:方斌
   联系方式: 8133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