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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1-33999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莲花山水利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标      题: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水利水务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索引号: /2021-33999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莲花山水利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标  题: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水利水务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水利水务局机关简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章,拟订度假区水务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度假区水资源战略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度假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江河、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节约用水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等水资源监测。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度假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务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开展水务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承接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相关工作。

(十六)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七)承办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水利水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水务科

(二)水利建设管理科

(三)河湖科

具体职能为:

(一)水务科:负责水利行业检查监督、水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全区水库、塘坝、河道及水利工程设施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常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水灾害防治和预防,水土保持、水资源和泉水保护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续工作。

(二)水利建设管理科:负责组织全区水利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可研、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报申报和报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实施与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项目变更和报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移交工作;配合驻区企业完成涉水项目报审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河湖科:负责检查监督河道日常保洁和巡河工作的落实,着力提升河流断面水质;落实省市河长制各专项行动,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上级、本级河长指示要求和督办事项;协调乡镇和成员单位开展好河长制工作,协调组织各级河长巡河;完成上级河长制工作考核和对乡(镇)河长制工作的考核;负责巡河检查督察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分办交办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巡河检查,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果;起草河长制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实施方案和材料,承办河长制会议,完善内业资料和考核材料。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张子文

办公室电话:0431-84695001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431—84695001

邮政编码:130123

办公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