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莲花山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莲花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2022-30650
分  类: 就业信息服务 ;  其他
发文机关: 莲花山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标      题: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索引号: /2022-30650 分  类: 就业信息服务 ;  其他
发文机关: 莲花山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标  题: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政策内容
  当年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含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时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九台、双阳、公主岭)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企业划型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字[2011]300号)、《统计上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以及《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
  2.当年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三、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2.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
  4.《劳动合同》
  5.《就业创业证》
  6.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合同
  7.社会保险相关缴费凭证
  四、办理流程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单位补贴每季度申请拨付一次。
  1.申请。当年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填写《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和《小微企业先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批名册》。
  2.初审和考察。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对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考核和实地考察。
  3.审核发放。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通过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比对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批发放名册》,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就业服务局。市就业服务局统一到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拨付。
  五、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小微企业注册地所在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咨询电话:
  朝阳区:0431-88562912    南关区:0431-88662600
  宽城区:0431-89990859    二道区:0431-84881948 
  绿园区:0431-89625122    经开区:0431-84607833 
  汽开区:0431-81501248    净月区:0431-84528619 
  长春新区:0431-80793714  中韩示范区:0431-81180109
  莲花山:0431-81322855   双阳区:0431-84222590  
  九台区:0431-82324635    榆树市:0431-89786656  
  德惠市:0431-87222238    农安县:0431-83291899 
  公主岭市:0434-6292606
  指导部门:长春市就业服务局
  咨询电话:0431-81118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