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10076 |
分 类: | 卫生健康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群团办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做好长春市城乡低收入妇女 “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索引号: | /2024-10076 | 分 类: | 卫生健康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群团办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做好长春市城乡低收入妇女 “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推进健康中国做出的部署要求,推动实施《长春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切实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不断增强妇女健康意识,提升健康水平,区妇联、区教育卫生健康局、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联合开展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现将《2024年度假区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妇联遵照执行。
为深入落实“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和“健康长春”行动,推动实施《长春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不断增强妇女健康意识,圆满完成 2024年城乡低收入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着健康至上、生命至上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民生工作大局,服务妇女健康需求,切实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两癌”防治模式,推动我区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任务目标
8月31日前,组织全区6名35-64周岁城乡低收入妇女参加“两癌”免费检查。城乡低收入妇女包括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
三、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检查内容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液基细胞学检测(TCT),并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具体的检查流程见附件1。
2.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对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二)乳腺癌检查
1.检查内容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
(2)乳腺X线检查: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类进行评估。
(3)组织病理学检查: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4类或5类者和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
具体的检查流程见附件2。
2.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对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三)医疗检查机构检查流程
医疗检查机构严格按照宫颈癌检查流程(见附件1)、乳腺癌检查流程(见附件2)进行“两癌”检查,宫颈癌检查异常结果在5日内告知参检妇女(疑难病例除外),乳腺癌检查异常的病例立即开具转诊单转诊至长春市妇幼保健院(长春市妇产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负责“两癌”检查的临床医生及时随访。严格督促异常/可疑病例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随访率达到95%以上。严格按照国家“两癌”检查的质控管理和质控内容要求,做好质控工作。
四、责任分工
1.区级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区妇联负责全区“两癌”检查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指导基层妇联指定检查计划,开展摸底登记和健康宣教,组织开展“两癌”检查。教育卫生健康局负责配合本级妇联确定项目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操作流程,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及质量监控,及时处理检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协助本级妇联和定点医疗机构核对35-64周岁城乡低收入妇女名单。
2.乡镇妇联职责分工
大力宣传免费检查政策、科普防治知识,组织动员城乡低收入妇女参检,做好参检妇女证件核对和信息确认,做好信息统计、档案整理、总结反馈等工作。
五、重点推进环节
1.基层妇联做好辖区参检人员的宣传发动和检查摸底工作,填报《2024年长春市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预参检人员名单》(附件4)上报给区妇联。
2.基层妇联指导督促符合参检条件的妇女务必在《2024年长春市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登记表》上签字。
3.接到参检通知后,参检妇女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低收入证明复印件有序进行检查。
六、项目监督与考核
1.市妇儿工委办、市妇联和市卫健委对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和检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方案及相关技术指南制订质量控制方案,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的相关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定期质量考核和复核会诊制度,避免误诊、漏诊,建立例会制度,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检查质量。
2.为规范项目运作,市妇儿工委办统一印制《2024年长春市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登记表》,进一步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
3.“两癌”检查项目结束后,市妇儿工委办、市妇联和市卫健委将对“两癌”检查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以检查参检人员档案、随机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依据各地“两癌”检查项目合格率,发放当年检查经费。
附件:2024年度假区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目标分配表
附件
2024年长春市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目标分配表
地区 |
总任务数(人) |
泉眼镇 |
2 |
劝农山镇 |
2 |
四家乡 |
2 |
合 计 |
6 |
备注:城乡低收入妇女包括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