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3013826856B/2025-12843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兰家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 |
| 标 题: | 关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邀请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 |
| 索引号: | 11220103013826856B/2025-12843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兰家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 |
| 标 题: | 关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邀请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公告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 |
邀请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公告
依据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5年99批次项目),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为实施工矿用地建设,拟征收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马家村部分集体土地。
征收范围:拟征收兰家镇马家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面积约为5.7公顷。地块一,东至热电一厂厂区、南至电厂实业公司、西至规划工业用地、北至电厂煤棚。地块二,东至规划工业用地、南至规划乙三路、西至规划丙五十八路、北至规划工业用地。(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参与报名。
报名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三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证明、近三年企业完税证明、企业信用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等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2名评估师资格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如有授权,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各一份。报名单位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携带全面、真实的报名材料,报名截至2025年11月26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评估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以项目所签约的评估合同为准。
特此声明:本项目协商选取的评估机构,在征收工作中评估师必须到现场办公。
报名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征收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林宇
联系电话:18645372121
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征收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初审:李林宇 复审:刘剑桥 终审:柳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