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3013826856B/2025-01356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
| 发文机关: | 兰家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18日 |
| 标 题: | 宽城区兰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19日 |
| 索引号: | 11220103013826856B/2025-01356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
| 发文机关: | 兰家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18日 |
| 标 题: | 宽城区兰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19日 |
宽城区兰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兰家镇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带领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法治兰家建设。现将2024年兰家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依法行政,主动学法用法。自2020年6月25日“法治兰家大讲堂”微信群建立以来,兰家镇坚持“每天一课”,在线为全镇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村屯队长200余人讲解政策法规,累计讲解1660余课时,全镇干部使用法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断增强。收集各类法律规章、政策文件99篇,整理编辑乡镇工作《常用法律法规》。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坚持在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听取律师意见,确保政府依法决策。20个村(社区)全部选派律师进驻,为群众答疑解惑,在化解矛盾的同时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应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依法治镇办公室统筹调度区域法治力量。兰家法庭法官主动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开庭,用实例教育村民学法用法,深入社区司法调解室调解物业纠纷,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现场解决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兰家派出所实现“一村(社区)一警”,强化警情排查,落实治安调解。兰家司法所整合域内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利用“百姓说事点”和老百姓说理讲法,推动矛盾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通过采取法律手段,东道村成功追回合作收益款3.2万元,依法申请对吉林省美城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兰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中共兰家镇委员会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主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制定的《长春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确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兰家建设。
三、“八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积极打造普法宣传点,在众合社区雨润星雨华府建设了民法典主题长廊、民法典靠椅、民法典问答宣传牌,用贴近群众的话宣传民法典,打造兰家镇第一个民法典主题社区;在合隆站村打造了全市第一个乡村民法典主题广场、民法典主题长廊,成为村民休息、论法、讲事的重要场所;在东道村打造的民法典主题街路绵延300米,从《民法典》7编1260条中选择了和群众生活最密切的120余条绘制在街路两侧,成为一道亮丽的学法大道。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把兰家镇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常态化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受群众好评。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兰家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还存在着短板。
一是部分干部和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的创新举措不多,无法充分满足辖区企业、居民的需求。
三是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有待加强,对一些行业性、专业性的知识掌握不足。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兰家镇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水平法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兰家镇实际,广泛开展以农业、林业、土地等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是认真抓好依法治镇工作。加强依法治理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进法治兰家体系化建设。
三是优化矛盾纠纷调处。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
四是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加强干部的法治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
宽城区兰家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初审:赵英博 复审:王思斯 终审:南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