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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3013826856B/2023-4406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兰家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标      题: 兰家镇姜家村村务公开-制度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3日
索引号: 11220103013826856B/2023-4406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兰家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标  题: 兰家镇姜家村村务公开-制度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3日
 姜家村财务管理制度

 

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省、市、区三资代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村级资金由村报账员(副书记)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插手经管现金。

2、向单位和个人收款,必须开具统一收据,不得用白条和以表代据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据必须及时销号交存。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用,不准白条顶库,不满报收入,收入现金及时入账。

4、村使用资金时实行申请、预借、审批、报账制度;

5、及时报账。村报账员要将批准使用的资金,在取得原始凭证后,在规定报账期限内“联签会审”后,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账

6、村报账员报账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注明使用的用途,经手人、报账员、村负责人、村监会主任必须签字或盖章。(村负责人、报账员、村监会主任名章要统一标准,不能同私人名章混用)。

7村建立现金日记账,准确核算现金收支,及时清点现金,并在每月报账日和乡上进行账面余额的核对。

 

二、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原始凭要及时账,记账要素齐全,手续健全,拒绝白条入账。

3、村财务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各收支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年终决算。

4、村内各项收支要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5、村应合法组织本级收入,所取得村级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由村报账员存入银行账户。收入包括:(1)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经费;(2)村级统一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企业上交收入;(3)固定资产设施租赁收入;(4)对内、对外投资的利润收入;(5)土地补偿;(6)变卖集体资产收入;(7)上级部门及单位的补助收入、专项拨款及投入的资金;(8)救灾、救济、扶贫款;(9)各种代收、借入资金及外来投资和捐款;(10)其它收入。

6、村各项财务支出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村报账员到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会计处报账。(1)支1000元以内的由村主审批;(2)支1000元(不含1000元)50000元的需要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讨论审核通过形成会议记录,(3)支出5万元以上需要经班子成员、村民代表集体研究审核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特殊情况可以一事一议。

7、村两委干部补助费已经纳入区财政统一支付,原则上各村不允许自行聘用人员,如特殊岗位需要聘用人员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注明聘用人员工资来源,严禁用土地补偿费支付聘用人员工资有集体经济收益的村,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用于聘用人员补助费的支出

8村专项资金的管理。村级专项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私人挪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救助、救灾等专项资金发放前要进公示,无异议后才发放。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村发生现金收入款项时,必须使用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标准凭证。标准凭证(三联收据)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发放,作废的原始凭证不能毁掉,要粘在原票号位置,以便备查。

2、报账员要及时将收取的现金存入银行账户,原始凭证交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记账。收取的大额现金(超3,000元)的要当日存到银行账户,避免盗抢等问题。

3、报账员向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账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并附收入款项明细表。

4、报账员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及时与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记账会计核对现金日记账余额,做到日清月结。

5、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各村帐户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

6、违反本财务管理制度,按《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进行处理。

四、农村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制度

1、确定项目工程。凡是村内拟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工程,必须经“七步工作法”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2、每一项工程都要成立专门的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该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其成员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人数为3-7人。

3、项目投资额在40万元以上的,由招投标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投资额在40万元以下的,可简化相应程序,采用议标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所有招标工作应由招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村三委成员、村民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4、招标结束后,招投标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汇报招投标情况,并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中标单位,面向全村进行公示。由村委会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5、施工阶段,各村要推选2人以上成立工程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做好工程协调和质量监督工作。工程竣工后,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村理财小组成员及有关专家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工,付清款项。

五、村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报账由专人负责(副书记),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到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账,核对帐户余额。

3、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做好本职工作。

4、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财务公开制度

1、村财务公开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清晰明了

2、公开的方式以村级公开公示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村财务公开公示情况由报账员影像资料报镇农经中心备查

4、及时公开全村经济收支情况和村民上缴的各项款项及开支去向情况

5、对财务公开的资料必须有存档,并妥善保管。

姜家村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联系本村实际,经村民反复讨论修改,由村民会议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本村村民,包括居住本村的暂住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组织

第一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一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条村民代表会议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是全村重要事务的决策机构。所作决定由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公道。

第三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的职权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事务中享有决定一切事项的全权。

第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听取和审议讨论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讨论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三章经济管理

第一节集体经济

第一条集体经济组织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各项经济活动,维护集体经济利益。

第二节村务公开

第一条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监委会成员有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第二条凡需要向村民公开的村务都要公开,主要包括上级的政策规定、本村的公共事务、财务收支情况、优抚政策、宅基地报批、计划生育等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

第三节财务管理

第一条选用政治思想好、业务精,坚持原则的人担任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收支两条线,不搞账外账、不设小金库"。

第二条财务人员的职责:村主办会计要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工作职责,认真审核报表单据、健全帐册、设好科目、记好帐。

要加强现金管理,及时记好现金日记帐和交镇代管款帐,严格报销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不挪用公款、不私自外借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标准。

第四章社会秩序

第一节社会治安

第一条搞好普法教育,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严禁侮辱、诽谤、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偷盗,严禁赌博,不调戏妇女,不看hs录像。

第四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严禁私拆他人邮件。

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村委会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厉性和牢靠性,维护广阔村民合法权益,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一、公章的保管、交接

(一)村委会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

1、村委会公章般状况下由村干部负责保管,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其他村干部或村工作人员临时代管,以免贻误作。

2、严禁管理员或其他人员私自将公章带出村委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访用,需登记在册,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对盖章内容进行把关。借用人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担当切责任。

(二)公章保管必需平安牢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行私自托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特别现象或遗失,应爱护现场,准时汇报,协作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 有下列状况,公章须停用:

1、公章使用损坏。

2、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公章使用程序

1、凡涉及村级财务预决算和非生产性重大开支预算方案;集体经济项目规划和立项方案;村集体项目投资;村集体企业改制方案;村集体资产处置及债权债务处理;村集体地征用及补偿安排方案;村集体工程项目及集体资产、土地、鱼塘等承包租赁合同;村公益事业立项、经费统筹方案;村打算生育指标安排方案;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安排使用方案;村部酬劳及享受误补贴人数、规范等重大项需使用公章时,应附带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由村委会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村各组织的公章在使用时,须经村主要领导同看就并签字后方可使用。原则上未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保管人不得使用公章。

2、日常务报表、出具证明等,由保管人审定后盖章。非公章管理人员不得盖章。

3、公章使用严格登记备案。保管人在使用公章时必需逐项登记用章由、时间、批准人和经办人等状况不符合规定的和未经主管村气部审核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4、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

5、村民办要村上盖章时,必须由本组组长签字盖章可到村上办理

6、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审批人,既要严格遵守公章管理规定,又要便利群众生产生活。在递守村规民约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村民办理参军、婚姻状况证明、外出务证明等手续时,拒绝使用公章,更不得借机吃拿、卡、要,增加村民负担。

7、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审批人在公章使用过程中,需严格审查需盖章村民的环境卫生状况和打算生育状况,如出现该农户环境卫生状况或打算生育状况不好的现象,应督促农户搞好环境卫生或落实好打算生育相关事项,相关项予以整改后赐予盖章

8、因公章管理,审批使用不当造成集体重大损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盖章审批人和公章管理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