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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3013826856B/2023-4405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兰家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标      题: 兰家镇兰家大街村务公开-制度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3日
索引号: 11220103013826856B/2023-4405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兰家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标  题: 兰家镇兰家大街村务公开-制度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3日
 兰家大街村规民约

 

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大会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内容如下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定,自觉服从村委会的组织领导。

2.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不虐待老人不视妇女、不以强凌弱、不恶意报复。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不造谣惑众、拨弄是非,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爱护公共财产,不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讯光缆等公共设施,不得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庄稼、瓜果及其它农作物等行为。

5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严禁吸毒、贩卖毒品等违法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6.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从简,提倡火化,文明祭祀,破除陈规旧俗,反对攀比炫富,错张浪费、大操大办,严禁乱埋、乱。

7.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对村民安全用火、用电识传教育,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放户内、村内;排除各种火文患。

8.努力打造干净人家,做好门前卫生“三包”制度,房前屋后要保持清,不得随地乱倒、乱堆垃圾、杂物;自觉执行垃圾分类,不得将垃圾倾倒在垃圾箱(桶)以外的任何地方,自家院落及周边环境做到干净、整洁。

9.不得私搭乱建,建房应服从建设规划,经村委会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挤街占道建设;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不得非法占用耕地私自挖塘采沙,任何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或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10.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不得在院内随意焚旒垃圾废物,严格履行秸禁烧工作;畜禽家畜养殖实行圈养,不得散养,也不能因为散养影响左邻右舍的生产生活;认真开展河道巡河工作,对污染和破坏河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检举和控告。

11.努力开创公益事业,要做有责任、有担当、有爱心、有善心的“四有村民,村委会将对致富能人、产业引领带头人,及对贫困家庭贡献力量的个人及群体要通过村民大会给予表彰、奖励等

 

12. 积极发展后备力量、储备人オ。鼓励本村优秀大学生回乡创业,对于素质过硬、能力超强的,并有意愿充实到村委会干事、创业的大学生通过党员代表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优先发展预备党员作为村后备干部进行聘用。宽城区兰家镇兰家大街社区村规民约,是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并经村民大会通过,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兰家大街社区居委会

兰家大街社区村民自治章程

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二章村民主协商制度

第一条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村落实的具体措施,

第二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涉及村民权益事项发展计划,村公益事业发展计划,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村公共活动服务场所便民服务点等选址布局、功能设置、使用管理等。

第四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服务群众制度等规章的制定、修改。

第五条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村发展公益事业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村民依法享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以及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实施帮扶救助的措施

第七条村治安准护、环境卫生清理、道路交通整治等公共治理事项。

第八条村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组织等组织的民主推选。

九条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住房、绿化、物业服务等服务单位在村服务情况的监督、评议。

第十条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驶职权。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 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

第一条 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二条 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三条 本村划分为3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社会治安调解管理

第一条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联防队和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条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在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户

第四条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财务制

建立和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财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分管领导法人一支笔审批,再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审批盖章方可报销。对大额支出经两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开支的,出纳有权拒绝支付,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反映,村监督委员会应及时纠正,接受群众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职责是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

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督促村级组织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5、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监督村"两委"在决策前是否广泛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研究决定,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结果是否达到群众认可。如发现村"两委"有决策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应督促其及时纠正。

6、人事安排监督。对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以及村"两委"自聘人员的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选举时的村"两委"成员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街道党工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7、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8、其他方面职责。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村"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完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