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3013826856B/2021-11733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兰家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30日 |
标 题: | 兰家镇关于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4日 |
索引号: | 11220103013826856B/2021-11733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兰家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30日 |
标 题: | 兰家镇关于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4日 |
兰家镇关于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按照全国、省、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对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兰家镇决定开展“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树立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全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孝老敬老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主题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乐享智慧老年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结合建党百年,开展“温暖重阳”走访慰问和系列公益活动。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对获得“七一勋章”、“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以及贫困、失能、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进行走访慰问,传递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怀,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具体诉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组织和助老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帮扶公益活动。开展“情暖老兵”公益活动,结合困难抗美援朝老兵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帮扶服务。开展“2021年青年志愿者金晖助老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动员广大青少年参与各类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
(二)聚焦实际需求,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宣传推广活动,努力消除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让更多老年人用的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在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服务、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保留部分人工窗口和志愿服务岗,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三)强化疫情防控,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和政策普及工作。做好老年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帮助老年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加强社区老年活动室、老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老年护理站、老年食堂、老年大学以及老年康复、护理机构、养老院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宣传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以及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集中播放《争做幸福老人,先做健康体检》等宣传片。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组织收看《国家卫健委老龄司健康科普视频》、《长春市老年刷牙操》等科普视频。举办老年听力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按照《长春市老龄办关于印发长春市老年健康教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社区、养老机构、吉视传媒、市开放大学等各类“银龄健康教育基地”、银龄健康教育公交专线建设,举办“银龄健康讲堂”,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举办“爱如春晖、情暖夕阳”长春市老年人心理关爱主题活动,探索建立老年心理关爱联盟。推动医养签约合作,促进医养服务衔接。利用智慧健康养老技术,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宣传倡导,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倡导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形成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和行动。以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为契机,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对我市部分全国“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典型事迹,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长春e健康”微信公众号、吉林广播电视台乡村广播“慧养生、会健康”栏目、吉林广播电视台“金牌医生”栏目等开辟“敬老月”专题板块,集中发声,提高热度,引导老年人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鼓励参加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向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推荐播出敬老孝老主题公益广告,营造重视老人、关爱老人、善待老人的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开展“银龄达人秀”老年风采短视频征集、“乐龄陪伴”典型事迹、孝老爱亲的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宣传等活动。组织开展“关爱老年人 社保有温度”宣传活动,就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社保经办“适老化”服务具体举措等进行广泛宣传。
(五)持续关爱帮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敬老月”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涉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侵权纠纷的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关注度。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以及“老年优待服务窗口”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活动,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大对购物短片广告和医药、保健食品广告播出治理力度和涉老商业广告的监播力度。开展老年用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布老年用品消费提示,加大老年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打击“神医”“神药”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面向老年人的电信网络反诈骗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丰富文体生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广泛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体育需求。鼓励参与九九重阳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线上展示活动,全国重阳登高健身大会,太极拳、柔力球、健步走等全国老年人体育交流、培训活动,传播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老年教育教学成果展,展现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成果。鼓励举办以“翰墨丹青颂党恩不忘初心重晚晴”为主题的庆祝建党100周年老年书画展,展示广大老年人老骥伏枥、老而弥坚的新时代风采。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支持老年人参与科教文卫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合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穿到“敬老月”活动的各方面各环节,重点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形成合力,突出行业特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措施。“敬老月”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注重实际效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不举办大规模集体性聚集活动。
(三)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单位要加大“敬老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养老机构等场所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健康中国”微博,以及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平台将于10月14日前后同步发起“乐享智慧老年生活”的话题讨论。请各村、社区积极组织参与话题互动,营造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
各村、社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要详实总结“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宣传教育、文体活动、智慧助老行动、老年权益保障、帮扶投入和走访慰问等相关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