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关于印发
《开展202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监管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按照市局工作要求,现将《开展202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2021年2月24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开展202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扎实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区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现阶段防疫工作要求,制定宽城分局202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不聚集的要求,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以推进“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和开展普法宣传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服务大局的作用,做好“十四五”开局之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3月2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职能科室及消协要以市局统一印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手册和年主题宣传海报、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海报为重点,分局也将统一印制一批“3·15”“消费警示”,在主要商业场所进行张贴和无接触发放。
1.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我区消费维权工作实际及现阶段防疫工作要求开展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可通过网络发送普法课件或提供线上咨询、问题解答等方式达到宣传效果。(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消保科、消协。具体分工为:站前所进企业或民营医院,新发所进学校或商场,东广所进商场,南广所进药店或商场,凯旋所进学校或市场,柳影进餐饮企业,兴业所进市场,团山所进社区,群英进商场,欣园进社区,兰家进乡村)
2.在商场、市场、超市等场所悬挂宣传条幅和利用LED屏播放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语、宣传短片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消保科、消协)
3.“3·15”当天在欧亚奥特莱斯设立非接触性投诉咨询台,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等专区,发放“3·15”相关宣传资料,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或设立2020年度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消费投诉热点等。(责任部门:消保科、消协、法制科、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监管四科)
4.制作“3·15”消费维权宣传短片。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制作消费维权宣传短片,引导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能力,生产经营者自觉做到诚信经营,行业协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从价格监管公平竞争、食品安全、计量监管、农资打假、药品安全、化妆品监管等内容中选取1-2个作为宣传片主要内容制作。力求形式新颖、创意独特,能够展现我局的工作又能够起到宣传教育作用。由消保科、消协负责提供创意、撰写剧本,各相关部门配合制作。(责任部门:消保科、消协、法制科、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监管四科、办公室)
(二)总结发布维权成果
通过宽城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及分局12315每月工作动态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基层风采及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并通过新闻宣传等形式向社会通报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体情况,及疫情防控期间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采取的举措,彰显消费维权和服务疫情防控成果。(责任部门:消保科、办公室)
(三)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调处工作
各办件机构和消协组织要做好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和调处工作,特别是要侧重做好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青菜、副食等民生商品的质量、价格等投诉热点问题及疫情期间预付式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受理和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对投诉中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启动“诉转案”程序,转交分局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在3.15期间各所组织人员值班,必须所长带队,保障投诉举报电话及值班电话畅通,确保“3·15”宣传活动期间特别是央视“3·15”晚会期间(3月14日至16日)应急处置力量到岗到位,对于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要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查办并及时上报分局主要领导,必要时分局统一调度组织查办,同时及时回应媒体与消费者关注。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职能科室及消协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咨询服务电话,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消费咨询服务,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监管一、二、三、四科、消保科、消协)
(四)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创建
发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主体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影响、带动其他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要推动、帮助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无理由退货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完成年度创建工作任务。要组织开展创建“回头看”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消费者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正向生态,促进放心消费。(责任部门:消保科)
(五)开展消费环境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专项行动。监管一科在3.15期间一是加强猪肉、蔬菜、玉米、葱姜蒜等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 价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防疫物资市场巡查检查,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做好防疫物资保供稳价工作;三是加强电商平台价格监管。加强线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责任部门:监管一科)
2.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化肥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监管二科将采取全覆盖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两种方式,集中对化肥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进货检验制度执行情况;生产设施、检验设备是否完善;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识标注等是否符合要求等。指导企业严控生产过程,严把质量关口,规范生产行为,保障农户春耕化肥质量安全。
开展加油(加气)站计量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为维护市场计量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二科将对宽城区加油(加气)站开展覆盖式计量专项检查,检查每台在用加油(加气)机计量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各部位铅封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使用擅自改动或拆装的加油(加气)机;是否存在利用计量芯片等计量作弊行为。同时,开展计量相关政策法规宣讲,督促加油(加气)站自觉履行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责任部门:监管二科)
3.开展食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活动。“3·15”期间,监管三科将汇同各市场监管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主动排查、举报线索等多种途径打击食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对城郊等重点地区加大排查和打击力度,同时鼓励市民对身边的线索进行举报。 同时在农历二月初二期间,监管三科将对肉制品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加强管理,重点检查,既保证二月二期间人民的饮食安全,也保证在3?15期间排除消费隐患。(责任部门:监管三科)
4.开展“两品一械”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治理行动。监管四科将在全区范围内,针对“两品一械”安全事件易发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规范经营使用行为,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
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结合现阶段防疫工作重点对“两抗一退”药品、止咳药品、特殊药品、中药饮片等加大检查打击力度,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化妆品方面开展化妆品“线上浄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聚焦公众关心的婴幼儿、染发、防晒、祛斑美白、祛痘等产品,以美容美发、网络销售、集散市场、专营店、商场、小商店、宾馆酒店等场所为检查重点,严查经营“三无”、假劣化妆品及经营单位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医疗器械方面,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责任部门:监管四科)
(六)发挥消协组织的积极作用
消协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内容和重要意义,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老年消费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提高老年消费者防范和抵制不法经营者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义诊、会销等形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性宣传,推销“保健品”、“养生产品”的能力。(责任部门:消协)
四、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纪念活动有序开展。
组 长: 杨洪斌
副组长: 王希武、郭长萌、傅海涛、李东兴、杨爱武、孟繁栋、高瑛
成 员: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消协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纪念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主 任:郭长萌
副主任:李思慧 王丽颖
联系人:李思慧:13246669999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注重防疫工作。202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等综合能力的集中展示,各职能科室、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纪念活动,切实落实省厅“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的工作要求和我区防疫工作规定, 科学、精准做好“3?15”期间疫情防控和各项纪念宣传活动。
(二)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活动效果。“3·15”前,各办件机构要对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进行检测,组建应急队伍,做好应急预案,确保电话和网络通信与央视“3·15”晚会的无缝对接。“3·15”当日,各办件机构、消协组织、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处置12315、12345相关投诉、举报事件及其他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
(三)严明工作纪律,及时报送信息。要严守纪律规定,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不干扰企业、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影响防疫工作。各职能科室、市场监管所要在3月18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图片和视频资料至消保科,要求有数据支撑,内容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