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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84319Q/2025-04431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标      题: 长春市第六医院(吉林省精神心理诊疗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84319Q/2025-04431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标  题: 长春市第六医院(吉林省精神心理诊疗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58-202559

联系电话:0431-89991662(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B区审批2

邮编:130051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长春市第六医院(吉林省精神心理诊疗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亚泰大街3188

长春市第六医院

吉林省普爱津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宽城区亚泰大街3188号。本项目为专科医院,本次扩建项目用地面积34851㎡,规划总建筑面积37765㎡。建设病房楼1栋、业务用房1栋、污水处理及垃圾暂存用房1栋、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处并配套建设室外工程。新增住院床位400张,项目建成后医院总床位规模达到1000床。总投资27069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

1、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密闭,安装隔声、减振等措施,避免噪声污染。保证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2、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食堂需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经引入高于房顶的排气筒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其他废水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5、制订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古力 复审:石宇 终审:杨龙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