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84319Q/2023-27891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省中硕能源有限公司北四环路加油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长环宽审(表)[2023] 00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23日 |
索引号: | 11220100013884319Q/2023-27891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省中硕能源有限公司北四环路加油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长环宽审(表)[2023] 00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23日 |
关于吉林省中硕能源有限公司北四环路加油
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长环宽审(表)[2023] 003号
吉林省中硕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省中硕能源有限公司北四环路加油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吉林省中硕能源有限公司北四环路加油加气站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宽城区北四环路以南、菜市街以西交汇处(详见报告表附图)。总占地面积5426㎡。冬季采暖采用电供暖。该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设置8台四枪加油机,1台双枪液化天然气加液机。埋地卧式双层油罐6台(20m3汽油罐3台,15m3汽油罐1台,柴油罐2台,1个60m3LNG储罐)。销售汽油3650t/a,柴油5110t/a,LNG2555 t/a。总投资5168.52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阶段环境管理,采取防治扬尘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影响。厂区地面做防渗处理,储油罐采用双层储罐,采取严格的防渗层、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避免水和土壤污染。项目运行期间,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避免噪声污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2、项目在加油、卸油、储油过程产生的废气安装油气排放回收装置,经处理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排放标准要求;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4、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其中储油罐清理油底泥、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按环评要求执行。
四、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请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