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37262591187/2026-01025 |
| 分 类: |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宽城区住建局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1月27日 |
| 标 题: | 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30日 |
| 索引号: | 112201037262591187/2026-01025 | 分 类: |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宽城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1月27日 |
| 标 题: | 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30日 |
为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监管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2026年度,本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将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坚持“依法监管、精准高效、服务发展”的原则。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检查方式,整合监管资源,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目标是实现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有效覆盖,确保住建领域平稳健康发展,为宽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本年度检查计划涵盖建筑、供水、供热、燃气四个领域,具体安排如下表:
|
宽城区住建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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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 主体 |
事项 名称 |
检查 对象 |
法律依据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 方式 |
检查 频次 |
|
1 |
宽城区住建局 |
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的行政检查 |
施工企业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现场检查 |
5/年 |
|
2 |
宽城区住建局 |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施工企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1.施工单位从事房屋市政工程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施工; |
现场检查 |
5/年 |
|
3 |
宽城区住建局 |
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
施工企业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
1.应当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
现场检查 |
5/年 |
|
4 |
宽城区住建局 |
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的监督 |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单位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1.起重机械按规定办理备案及使用登记; |
现场检查 |
5/年 |
|
5 |
宽城区住建局 |
对长春市市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的监督 |
施工企业 |
《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1.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封闭; |
现场检查 |
5/年 |
|
6 |
宽城区住建局 |
对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的检查 |
施工企业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配备实现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登记书实施考勤管理。 |
现场检查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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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宽城区住建局 |
城市供水设施运行监督检查 |
城市供水设施运行监督检查 |
《长春市供水条例》 |
供水设施运行情况,供水系统稳定运行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
8 |
宽城区住建局 |
对供热经营企业进行监管供热管理 |
对供热经营企业进行监管供热管理 |
《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
供热设施运行情况,供热系统稳定运行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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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宽城区住建局 |
对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核发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管道经营企业除外)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核发及事中事后情况 |
现场检查 |
6次/年 |
(一)统筹协调,规范检查
各责任科室是本计划执行主体,应严格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和检查规范开展工作。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对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个检查事项的,应统筹合并安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聚焦重点,防控风险
检查工作需聚焦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燃气场站等高风险环节,要增加检查频次和深度,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三)运用结果,强化信用
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结果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将检查结果与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挂钩,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四)提升能力,文明执法
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确保熟悉检查事项、依据和程序。检查过程中应扫码亮证,做到用语规范、行为文明,主动接受监督。
本计划为年度总体安排。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统一部署的专项整治、突发事件应急检查或基于投诉举报的特定检查,各科室可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并按程序报备。
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7日
初审:杨淳 复审:张志鹏 终审: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