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3MB193567Y/2023-41905 |
分 类: | 卫生健康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宽城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06日 |
标 题: | 宽城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 |
索引号: | 11220103MB193567Y/2023-41905 | 分 类: | 卫生健康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宽城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06日 |
标 题: | 宽城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 |
为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现制定本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以及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的要求,对学校教学环境进行“双随机”抽检工作,以及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生活饮用水、教室和生活环境、公共场所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和管理,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有效防范流感等各类传染病在学校、托幼机构暴发流行,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
二、工作范围
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小学),托幼机构。
三、工作内容
(一)中小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
根据《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要求,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生活饮用水、教室和生活环境、公共场所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
1.按照当地政府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整体部署,周密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联合“双随机”抽检、记录及公布工作。
2.将抽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的各学校、托幼机构、督促各单位配合联合抽查;按照抽查方案联合本级卫生健康部门进入现场抽检并共同做好抽检信息的公布工作;督促辖区不达标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自查整改,改进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照明条件,并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馈各被检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国家随机监督抽检计划工作
开展学校卫生国家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检计划工作:监督学校落实教学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情况。
(四)其他工作
做好辖区内开学前、开学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中、高考及重要考试前,对辖区内所有考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考生卫生安全,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积极联合各部门保障宽城区内学校卫生及饮用水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卫生安全隐患,督促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二)强化协作,严格执法
要加强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认真总结,务求实效
要认真梳理学校卫生存在短板漏洞,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宽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