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
1.对象范围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2.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济收入的劳动者(其中,劳动报酬或经济收入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定劳动年龄指年满16 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内,女50周岁以内)。
3.申请材料
单位就业: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3)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仅限用人单位办理时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仅限用人单位办理时提供);
(5)《就业创业证》。
个体经营(创办企业):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就业创业证》。
灵活就业: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
4.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承办机构提出申请。或通过网上办理,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提交个人信息等资料。
(2)审核:工作人员对材料逐项审核,并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5.办理时限
承诺:1个工作日
6.办理地点
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7.办理结果
办理就业登记
8.咨询电话
0431-89990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