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3MB0R8021XU/2024-02139 |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宽城区征收办 |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10日 |
| 标 题: |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
| 发文字号: | 长宽征办字〔2024〕2号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31日 |
| 索引号: | 11220103MB0R8021XU/2024-02139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宽城区征收办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10日 |
| 标 题: |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 ||
| 发文字号: | 长宽征办字〔2024〕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31日 |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6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宽城区征收办进行了“常规+专题”巡察。2023年8月24日,巡察组对征收办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征收办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立马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改,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征收办班子成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征收办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细表》,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接下来方向。征收办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存在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未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单位本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流于形式,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没有按规定进行专题研讨,“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领导班子读书班。班子成员轮流领学,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场合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本单位本领域的相关讲话和精神,做到入脑入心,指导实践;组织领导开展个人自学。制定个人自学计划,细化每天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踏踏实实学、原原本本学;二是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在党支部开展会议时,把第一议题作为会议的第一项议程;开展交流研讨会。如确定“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等题目,开展交流研讨,提升政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提高了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形成齐学共进的学习氛围。
2.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未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国务院、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第一议题”开展学习。严格执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打牢思想根基。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国务院、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把学习材料发给各科室;二是每周组织一次班子集体学习,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相关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单位本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领导班子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打牢思想基础,提高思想站位;三是举办企业座谈会。加强与对口项目单位的沟通联系,了解研究企业面临的瓶颈问题,帮助协调市区相关部门推进项目实施。第一时间将市区相关政策快速、准确地传达到企业,使企业能第一时间了解相应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政策。
3.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未深入排查本单位本领域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未建立本单位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清单及工作预案的问题。一是征收办已完成修订《征收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明确了把意识形态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点。要求在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述职中必须充分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分量,要求各办公室主动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清单及工作预案;二是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开展学习。2023年5月31日召开征收办支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2023年7月21日召开征收办支委会,由领导班子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总结意识形态工作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征收办建设主题宣传廊道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通过“宽城征收”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如:2023年10月8日,发布了《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纪实》一文,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有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针对关于宣传阵地平台建设较少,对服务对象的思想引领和教育工作存在欠缺的问题。一是利用办公走廊空白墙区域精心打造了党建文化宣传新阵地“二十大精神培训宣传主题廊道”,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共同推动征收工作高质量发展,搭建了党建阵地和党建平台,营造了党建活动氛围;二是已通过座谈会形式,邀请开发单位、评估、测绘、被征收人等服务对象参加,搜集问题,并对服务对象的问题进行收集和解决,及时了解企业诉求,纾难解困,强化了党员责任意识和纪律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氛围。
针对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多为转发上级部门政策或行业内资讯,自发性的公开主责主业工作进展、工作内容较少。向社会公开征收工作的即时性、广泛性不够,对外宣传效果有限的问题。一是创新形式、多元输出。坚持需求引领解疑释惑。主动公开征收相关法律法规,顺势改良版面、创新形式、多元输出,信息发布不再局限于传统文本,涵盖了图像、动画、短视频等多媒体形式,提升了宣传效果。如将《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作成动画形式,通过有趣的内容提高了文章点击率,使民众更直观清晰的掌握法律法规政策;二是以人为本,真诚服务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项目地块征收范围公告,如铁北一路北(E地块、C1地块),在征收范围公告下达时,在项目地块张贴,并附二维码供百姓扫码,即可登录公众号查看自家房屋是否在征收范围内,坚持“内容为王”,让政务新媒体“叫好又叫座”,展现真诚、靠谱形象;三是不仅注重“形”,更注重“实”,严格落实自查整改,重视技术“赋能”,优化用户体验,在征收项目现场,设立公众号二维码,群众通过扫码登录公众号,查看政策信息、征收相关信息、留言诉求等,畅通信访沟通渠道。用最尽心的态度、最务实的手段解决与群众沟通互动的“最后一公里”,增强群众获得感。
4.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方案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征收办没有按照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分工不明晰,未落实首问负责制,且未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征收办已召开营商环境专题会,由朱继红主任带头领学《长春市宽城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内容,深入剖析研究,加强营商环境政策解读;二是完成制定实施手册。会议讨论通过了《征收办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为推动征收办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供良好政策支持;三是已召开营商环境座谈会,听取多家企业有关营商环境的发言,有针对性的解决企业的痛点难点;四是征收办已召开两次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遵照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方案。
针对未配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的问题。一是召开营商环境专题部署会。指定专人为营商环境联络员,对优化营商环境接下来的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组织营商环境联络员培训。召集涉及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人员共同学习《征收办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使其充分认识到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针对在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氛围方面做的差强人意的问题。一是拓宽宣传渠道。2023年6月15日,宽城征收公众号发文“事关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权威回应”一文,加快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二是组织《征收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测试,提高工作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内容知晓率,充分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氛围。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制度建设虚化、弱化,制度执行刚性亟待强化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征收办《内部控制手册》更新修订不及时,内控制度中“领导分工”、“内控领导小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及“内部管理实施办法”的组织领导未及时修订更新为现任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征收办根据实际情况已完成对内控手册的更新修订,其中,内控制度中“领导分工”、“内控领导小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及“内部管理实施办法”的组织领导已修订更新为现任领导干部;二是征收办根据工作实际已组织开展内部手册制度的交流学习,并要求工作人员遵守制度。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3年3月,征收办对导致中车项目进展缓慢的相关责任人做留岗查看、通报批评等处理,未能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读长宽征办字【2023】3号《关于对中车项目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没有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的问题。一是2023年9月对于干部处理、考核等程序严格参照组织规定执行。领导班子聚焦“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建设,开展征收办全面自查自纠;二是征收经办中心全体于2023年5月9日召开《征收经办中心问题剖析、反思及自查立改工作部署大会》,进行通报处理决定,同时开展每个人的自查自纠,强化责任意识。
7.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资金管理不到位。征收办2020至2022年其他收入总计58076663.6元,及时上缴财政13000000元,延期上缴财政10347835.91元,转入盈余未上缴财政34728827.69元。利息收入和工作经费收入挂账其他应付款,形成隐形收入12431831.94元的问题。一是领导班子召开专门针对资金管理会议,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落实资金管理长效整改工作机制;二是隐性收入7921646.69元已与城投、市办沟通其中建行大经路的1676962.09元用作土地征收资金使用,其余6244684.6元已于市征收办沟通,待市办确认项目归属,一并返回市办;三是关于经费和利息上缴问题已于财政局收入科沟通,定立上缴机制,半年上缴一次,严格遵守,定期完成上缴工作。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20年11月6日,征收中心采购价值15000元复合复印机1台,征收办和征收中心同时计入固定资产,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
一是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带领财审人员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规定,深入挖掘征收办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产生原因,规范流程,形成长效整改方案;二是征收办在2023年7月第41号凭证进行科目、账目调整,冲平固定资产和产生的折旧费用,已减少重复的固定资产金额;三是财审办工作人员按月度与征收管理办公室和经办中心会计进行业务沟通,同时指定专人对付款的合同和记账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定期审计。
针对征收中心2020至2022年共23164元车辆维修费计入加油费,造成虚增加油费、虚减维修费,存在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相关规定的问题。一是领导班子已召开巡察组财务整改会议,对未来财务工作作出新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正“四风”,杜绝享乐主义、贪图现状、不思进取、不负责任,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已经完成错误更正。2023年8月第1号凭证,已做了记账分录调整,将计入加油费的款项冲掉,重新计入维修费。
针对2020年3月31日,吉A016L7车辆维修费1652元,发票备注内容与汽车修配厂结算单内容不符,存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门会议。领导班子对财审办、征收中心进行思想和政治指导,强调严格审核把关,常态化加强“四风”建设,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二是已经完成信息更正。已联系修配厂纠正当年错误,开具了和发票一致的结算单;三是加强公车管理。指定人员进行公车的维修与保养,并进行法制观念建设,加强财经制度执行。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征收办2022年第9次班子会研究任命信访部副部长事宜,“一把手”提出拟任命人选,2023年第1次班子会研究关于中车老厂区及周边棚改项目暂借资金问题,“一把手”先表态同意,未严格执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会议。学习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适用范围。添加到《征收办会议制度手册》中,会议研究决定的重点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等方面;三是征收办班子会议记录已由专门人员负责记录,按照标准规范,详尽记录会议进行及各个议题内容、每位班子成员意见,内容完整详尽,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针对2021年2月28日支付聘用人员奖金699000元,没有相关会议记录及审批,存在违反了《宽城区中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第二条相关规定的问题。一是召开班子会议,班子成员领学中层领导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宽城区中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二是明确班子会议议事范围界限,已界定“三重一大”事项;三是完成制定《征收办会议记录制度》,确保实事求是、层次分明,全面、客观地记录会议研究全过程,规范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11月24日民主生活会、2022年2月25日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之间以“加强”“提升”代替相互批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突出“严”的主基调和“实”的好作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10.关于干部管理使用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征收办现有借入人员5人、借出人员2人,均无借调手续的问题。一是征收办已按照程序,向有关单位补发借调函,完善借调手续;二是已召开班子会明确人员调动相关事宜;三是征收办已于近期安排人员对应审未审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成立了人事档案专项审查领导小组,对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优化人员管理相关制度,严格对干部的管理。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的方面。
11.关于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0年巡察发现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此类问题仍然存在。如:2022年班子会议记录只有议题提报人发言内容,未记录其他参会人员发言内容,用“以上议题班子成员全部同意”代替班子成员发表意见的问题。一是征收办已明确会议记录人员及会议记录要求,会议全程留痕,经审核后存档备查。目前已按照要求进行会议记录;二是遗留问题已全部解决。完善记录内容形成长效化跟踪负责的工作模式,责随岗走,严格工作交接程序;三是落实专人记录。落实专人规范主任办公会、专题会,确保会议各个要素、各项议程、各类决议等全程留痕,附件齐全,并做好留档;四是健全工作制度。会议记录人等相关人员认真讨论会议记录规范流程,研究制定《会议记录规范》,对收集议题、讨论议题、议题结论各个程序环节作明确要求。召开巡察工作专题会议,将具备立行立改条件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巡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征收办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下一阶段征收办党支部将持续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1.举一反三,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征收办党支部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完善制度,进一步推进征收办党支部工作规范化。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3.从严从实,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征收办党建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1955708;邮编:130052;电子邮箱:kcfwzsb@sina.com。
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