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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长春市宽城区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726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长府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2年度长春市宽城区151家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时间:12月5日—12月12日
联系电话:89990728
长春市宽城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