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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长春市宽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宽城区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公开成果,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工作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宽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应当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办理,不应公开的一律严格保密。

(二)加强协调推进,拓展主动公开范围。拓宽畅通各类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注重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着力建设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布的协调联动机制,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提高信息公开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覆盖面,使各项公开服务更便民利民。

(三)加强统筹谋划,确保公开质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公开。认真完成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的录入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与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切实满足群众需求。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宽城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2

0

695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0

24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6

0

8178

行政强制

81

-3

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33

79245.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0

0

0

0

0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6

0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站位还需进一步提高;在公开质量、公开形式、公开内容、信息查找、更新时限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媒介手段运用不够;业务培训不够专业,专题研究不够深入;公开意识和自觉性有待提升,公开能力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公开能力仍需提升,特别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专业领域的理论学习和对《条例》新内容的准确把握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提高工作站位。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主动公开意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加强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群众需求,加强主动公开力度,丰富网站内容。持续关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度。 积极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手段进行信息公开。

3.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合理规划培训内容,注重培训效果。提高工作人员对政策的认识、理解和把握,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提高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

4.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细化《条例》主体适用,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流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舆情回应中的作用,健全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重要作用,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宽城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简称“区政数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jck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宽城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邮编:130051,电话:0431-89991033,传真:0431-89991033)。
                                        

 

 

 

 

宽城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