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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年度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1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长春市宽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诉讼、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08年3月31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kc.gov.cn)或“长春宽城”门户网站(www.cck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北人民大街33 66号;邮编:130051;电话:0431-89991668;传真:0431-89991010;电子邮箱:cclv2009@163.com)。

 一、概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和《长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的领导及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达到了组织领导有力、信息公开到位、监督机制有效、群众比较满意的良好效果,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了人事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基层民主、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城区发展建设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任务的落实,全区从上到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格局。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左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华同志担任。根据各单位主要领导调整和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小组成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制定工作规划。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宽城区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确立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责任,完善了监督考评措施,保证了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层层明确责任。为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们层层明确了工作责任,并把政务公开纳入各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范围,把政务公开实绩作为衡量相关责任人工作能力和政绩的重要依据,作为各相关部门年度个人推优评先的标准之一。

(四)落实各项任务。认真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全面公开的原则,把除了属于国家秘密以外的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全部向社会进行公开。按照“主动公开”的原则,把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要项目建设、财政预算收支、各项政策落实、行政执法和干部管理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为方便广大群众,我们设计了《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群众可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即可获取群众需要的政府信息。

(五)深入学习宣传。为积极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我区继续组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增强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墙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自觉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

(六)强化业务培训。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于2008年8月举办了一期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班,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分类、收集、编制以及相关工作进行了辅导,对各单位各部门子网站的管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后台录入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进一步更新了《宽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宽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据规定规范编制和公布了《宽城区政府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根据《条例》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内容审核、过程监督的办法,把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全部及时主动进行了公开。

(三)拓展主动公开载体。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区一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二是通过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务大厅、图书馆、电子触摸屏、办事指南、简报等多渠道公开。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789条,其中概况信息62条,占7.5%;政府职责等信息94,占11.6%;政策法规文件38条,占4.5%;建设发展方面26条,占3%;改善民生方面62条,占7.9%;应急管理7条,占0.9%;政务动态501条,占62%;人事任免信息15条,占1.9%;财政信息6条,占0.7%;还公开了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全区尚未收到公开申请,也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咨询情况

 2008年共有1278人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324人次,占17%;电话咨询198人次,占15%;网上咨询756人次,占68 %。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70人,兼职人员24人,每个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人;区直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计38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无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部署,依法落实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信息公开工作及主动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七、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表

公开时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公开数量

243

261

212

309

861

2、咨询情况统计表

        

单位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8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75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2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9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