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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30138840281/2019-11449
分  类: 政务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综合政务(其他) ; 决定
发文机关: 宽城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18日
标      题: 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凯旋路西二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确定房屋征收决定
发文字号: 长宽府发〔2019〕4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1030138840281/2019-11449 分  类: 政务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综合政务(其他) ; 决定
发文机关: 宽城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18日
标      题: 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凯旋路西二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确定房屋征收决定
发文字号: 长宽府发〔2019〕4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2日

   

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凯旋路西二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确定房屋征收决定 

长宽府发201943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征收决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起凯旋路、西至长春机车厂房、南起现状大墙、北至柳影路(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征收部门: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征收实施单位:宽城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四、征收实施时间: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签约期限:201971日至2019731 

  六、搬迁期限:201971日至2019731 

  七、权利告知: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长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凯旋路西二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通知》。 

    

    

    

  201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