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园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
宽欣办发〔2023〕4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宽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成立街镇消防救援委员会通知》要求,在街道党工委统筹领导下成立欣园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 蒋佳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 田 永(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续景峰(奋进派出所所长)
贾玢馨(应急保障科科长)
相昌曦(司法所所长)
董本章(税务所所长)
车福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成军(五星村党委副书记)
吴 爽(长安世家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郭可嘉(民生家园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齐希望(桐雨社区党委书记)
李 采(尚邻社区党委书记)
王思予(北辰社区党支部书记)
高秋影(临水社区党支部书记)
金俊哲(听竹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 越(文德社区居委主任)
叶树勋(消防大队负责人)
欣园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街道安监站。
办公室主任: 田 永
办公室成员: 贾玢馨
韩 庆
二、工作职责
(一)消防救援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消防工作部署要求,指导社区和行政村、各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工作,遇有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2.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委员会工作会议,分析、通报火灾形势,研究加强消防工作对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3.对行政区域内存在的占用消防车通道、私搭乱建建筑影响防火间距、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4.对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住宅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在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依法向消防救援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或移交。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社区和行政村、居民楼院和村组、社会单位场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格、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6.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配各相应的消防装备,设置固定消防器材点。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二)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参与消防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辖区内各企业、商铺和居民住宅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2.督促各社区和行政村制定居民防火安全公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每半月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4.每半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组织居民进行一次消防技能培训,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灭火演练,提高居民、辖区单位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6.督促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做好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督促居民住宅配置灭火器材。
7.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8.建立和完善各社区和行政村、各单位消防档案,确保消防工作底数清、情况明。
9.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对辖区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好灾民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五星村、各社区要持续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提升城乡防灾减灾整体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救援委员会职责,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要在宽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指导下,逐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安全培训、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加强消防水源、消防宣传阵地和多种消防队伍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及经费保障力度,切实形成消防救援委员会有序进行的长效机制;街道将对消防救援委员会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长春市宽城区欣园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