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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宽城区委 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宽城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

区属各党(工)委、党组,区直机关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和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宽城区营商环境,按照“五级书记抓营商环境”的要求,将原宽城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升级为宽城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10个专项工作组和5个保障工作组。机构组成及相关职责如下:

  一、宽城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研究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李炜姝 长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宽城区委书记

         赵心锐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刘 宏 区委副书记

            郭中凡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信访局、区委老干部局、区档案馆、区工会、区妇联、区团委、区科协、区工商联、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吉林长春社区干部学院、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征收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政数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机管中心、宽城经济开发区、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站前街道、新发街道、南广街道、东广街道、群英街道、凯旋街道、团山街道、柳影街道、兴业街道、欣园街道、兰家镇、市规自局宽城分局、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市统计局宽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分局、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宽城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市市监局宽城分局、区供电公司。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数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程光远兼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划、计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监督和考评。

  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2个功能组:

  (一)综合指导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划,起草相关工作计划、方案和政策性文件。组织筹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会议,定期调度各功能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组长:区政数局局长 程光远

  成员: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分局各1人

  (二)协调推进组。负责对上级部门的业务沟通协调,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长:区政数局局长 程光远

  成员: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市规自局宽城分局各1人

  三、专项工作组(共10个专班)

  (一)实施绿色审批行动专班

  建立完善“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证合一”的审批机制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容缺核发”的承诺机制,全面推广“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办证”制度,提高行政效率。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市规自局宽城分局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二)实施城市智能体建设行动专班

  解决好平台支撑、数据共享等问题,积极推广智慧停车、便捷就医、智慧教育等应用场景,让百姓享受更多数字化发展成果。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单位: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三)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专班

  围绕轨道交通装备和汽车零部件产业,进一步补链、延链、强链、优链,打造世界级轨道客车产业基地和区域级汽车配套产业组团。搭建智能制造、新材料等产学研联盟平台的快车,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在宽城转化。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宽城经济开发区、装备产业开发区等有关部门

  (四)实施民生福祉提升行动专班

  打造宽城开放包容的文化环境,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和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宜居养老的生活环境。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各街(镇)、开发区等有关部门

  (五)实施电网能力提升行动专班

  积极参与长春市实施电网改造三年提升行动,聚焦补齐宽城电网的短板,提高宽城供电可靠性,推动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

  (六)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专班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扩增量、优存量、提质量,真正让更多市场主体进得来、活得好、做得大。

  牵头部门:市市监局宽城分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宽城经济开发区、装备产业开发区等有关部门

  (七)生态环境提升行动行动专班

  开展交通治堵、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和景观提升工程,加大特色商圈、街路改造提升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更加宜居宜业的长春北部核心区,建设“美丽宽城”。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宽城交警大队、各街(镇)、开发区等有关部门

  (八)实施诚信体系构建行动专班

  全面加强信用基础建设,加强“信易贷”工作,增强信用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罚制度。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开发区及区直各部门

  (九)实施规范招标采购行动专班

  在长春市建立的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上,加强招投标监管,充分发挥“政采云”电子商城的作用,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及区直各部门

  (十)实施信访积案集中化解行动专班

  集中化解一批涉法涉诉信访和软环境案件,强化领导包案,促进规范执法,维护良好秩序,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部门:区信访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开发区、区直部门及驻区垂管单位

  四、保障工作组(共5个)

  (一)督察问责组。主要负责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跟踪督办,受理破坏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和投诉举报,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区政数局、区法院及区检察院

  (二)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惠企便民政策、典型经验做法、创新驱动成效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政数局、各街(镇)及开发区

  (三)职能转变组。主要负责区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

  牵头部门:区委编办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政数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四)政企联络组。主要负责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听取和收集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牵头部门:区政协办

  配合单位:区人大办、区工信局、区工商联等相关部门

  (五)技术保障组。主要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推进各专业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负责对在建和已建平台系统项目实施考核评估和运行监督。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各街(镇)及开发区

                                           中共宽城区委   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