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3MB1L0669XH/2025-01276 |
分 类: | 综合(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新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14日 |
标 题: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新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17日 |
索引号: | 11220103MB1L0669XH/2025-01276 | 分 类: | 综合(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新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14日 |
标 题: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新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17日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一、党的建设(27项) |
|
1 |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2 |
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抓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
3 |
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以及党内关怀帮扶等工作 |
4 |
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党建相关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
5 |
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做好对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等问题的公开工作,推动基层党务工作规范化运行 |
6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监督和薪资管理等工作,完成各类评优评先推荐上报 |
7 |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指导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各项活动,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 |
8 |
加强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两企三新”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党的组织体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下级党组织的成立、调整和撤销,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选拔、任命、管理和报备,按要求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 |
9 |
做好离退休干部理论学习、节假日慰问、参观考察等管理服务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继续发挥作用 |
10 |
挖掘、发现各类先进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事迹报送和宣传工作 |
11 |
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发挥“五老”作用,开展关心和服务青少年工作 |
12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党纪国法学习及警示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
13 |
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
14 |
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思想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辖区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防范化解民族宗教等统战领域风险 |
15 |
加强“社工岗”队伍建设,做好“社工岗”待遇保障、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 |
16 |
建立健全“三长”机制,指导“三长”队伍建设和管理 |
17 |
指导本辖区居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换届选举、居民自治工作的指导与监管 |
18 |
落实辖区“新兴领域”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建联建,创建“红心物业”,打造服务阵地,做好“新兴领域”党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 |
19 |
按照要求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强化人大代表履职保障工作,办理和督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
20 |
支持开展政治协商工作,发挥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做好政协委员日常联络、视察、调研等服务保障以及基层民主协商工作 |
21 |
做好“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职工劳动技能竞赛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
22 |
负责团组织建设,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青少年权益,开展评先评优,做好服务青少年工作 |
23 |
负责妇联组织建设,指导妇联组织开展活动,履行引导联系服务妇女职能;加强妇女儿童阵地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事业发展 |
24 |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发挥好街道残联、社区残协作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
25 |
坚持党管武装,推进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 |
26 |
做好征兵、民兵、战备训练、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等工作 |
27 |
依托“新一天”便民服务中心创建“匠人就业创业工作室”,通过开发具有创意和市场潜力的非遗文创产品,建立文创产品销售渠道,推广和销售工作室的文创产品,促进辖区居民再就业 |
二、经济发展(9项) |
|
28 |
制定并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
29 |
加强项目建设服务工作,了解企业项目签约进展、落位开工等情况 |
30 |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企沟通,做好助企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和推动落实工作,发现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 |
31 |
树立低碳意识,做好商贸领域和服务领域节能、降碳、低碳工作生活宣传工作 |
32 |
开展“万人驻(助)万企”工作,走访企业,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解决 |
33 |
发挥消费支撑经济发展作用,做好惠民利民工作,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
34 |
助力摸清城市经济发展基础,开展经济普查等统计调查宣传工作 |
35 |
整合辖区闲置场地资源,依托电商园区特色打造“一站式”助企服务中心,帮助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和融资贷款预约等服务 |
36 |
挖掘辖区网红打卡地,帮助特色餐饮宣传,协助开展各类商务活动 |
三、民生服务(15项) |
|
37 |
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低保边缘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保障对象认定、动态管理及有关政策宣传、解答工作 |
38 |
负责对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社会救助发放及有关政策宣传、解答工作 |
39 |
负责慈善筹款、慈善基金使用和慈善文化宣传等慈善事业促进工作 |
40 |
开展文明祭祀巡查,指导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推进移风易俗相关工作 |
41 |
加强民政服务站建设,做好人员、财务、档案等管理工作,规范服务程序,为辖区居民开展服务 |
42 |
做好辖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交接工作 |
43 |
开展宣传动员,做好辖区人口普查工作 |
44 |
开展健康宣传工作,促进老龄健康 |
45 |
负责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参保登记等服务工作 |
46 |
负责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就业服务、创业扶持工作 |
47 |
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新参保、变更、停保、新生儿参保、新生儿特殊缴费、跨区域转移办理及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
48 |
做好义务教育法规宣传工作及控辍保学工作 |
49 |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50 |
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做好“双拥”工作 |
51 |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做好咨询服务、投诉受理、数据上报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
四、平安法治(11项) |
|
52 |
做好依法治街工作,推进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
53 |
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做好学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
54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动公安、司法等部门,常态化解矛盾纠纷 |
55 |
加强综治中心建设,完善网格员管理制度,建强网格化队伍,实行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 |
56 |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宽城”建设 |
57 |
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发挥综治协管员队伍作用,做好联防和巡逻守护工作 |
58 |
维护辖区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从源头管控、预警、化解社会矛盾,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59 |
组织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辖区派驻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统计辖区执法案件情况并上报上级部门,组织本街执法人员参加综合行政执法培训 |
60 |
负责街道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依法履职 |
61 |
开展铁路护路安全宣传活动,做好铁路区域安全隐患的制止和上报工作 |
62 |
利用九台路沿线公检法司等法律机构集聚的优势,围绕群众多元化科普需求,协同区委政法委、区科协、区司法局打造的融合科技性、互动性、趣味性以及拓展、体验、培训为一体的科普阵地,辐射周边机关、学校,提供法律知识学习、参观和互动体验 |
五、生态环保(3项) |
|
63 |
落实河湖长制,开展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 |
64 |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65 |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指导、设施分配、建立台账等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
六、城乡建设(16项) |
|
66 |
负责区域内卫生责任区的划定工作,督促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 |
67 |
负责对辖区物业小区、驻街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工作 |
68 |
负责对辖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居住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进行日常巡查和治理工作 |
69 |
指导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做好卫生、秩序、文明、绿化、安全工作 |
70 |
按照上级部门划定的清雪区域,组织开展清雪工作 |
71 |
按上级要求指导和监督建设单位交接物业企业承接查验工作 |
72 |
组织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公示、民主评议等工作 |
73 |
组织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定期巡查 |
74 |
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处于失管状态时的应急管理工作 |
75 |
负责对辖区物业管理方面居民投诉的受理、协调解决与反馈 |
76 |
负责对物业服务合同、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人提交材料及临时管理规约等材料的备案 |
77 |
指导首次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和备案工作 |
78 |
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 |
79 |
加强物业小区管理,指导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定期换届并依法履职 |
80 |
负责辖区老旧散小区人行步道、建筑前区、背街小巷及无物业管理小区的城市伤痕修复工作 |
81 |
依托辖区47中学防震减灾场馆,开展形式多样防震减灾演练和培训 |
七、文化和旅游(3项) |
|
82 |
加强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心)的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
83 |
负责辖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工作,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
84 |
倡导全民健身工作,加强全民建设宣传,组织居民开展丰富多样的公共健身活动 |
八、综合政务(11项) |
|
85 |
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
86 |
负责文电处理、信息报送、公文草拟、会务及机关日常事务相关工作 |
87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临聘人员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
88 |
负责节能减排的宣传,加强用水、用电、车辆节能管理等工作 |
89 |
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及年鉴撰写等工作 |
90 |
负责对街道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工作 |
91 |
负责本街道预决算编制及公开、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 |
92 |
负责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各社区做好财务管理,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开展日常财会监督 |
93 |
负责财务档案的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 |
94 |
负责固定资产采购及管理工作 |
95 |
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值班值守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对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处理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街道配合职责 |
一、党的建设(9项) |
||||
1 |
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录公务员 |
区委组织部 |
1.提供定向招录优秀社区干部岗位。 2.审核街道推荐的报考人选报考条件。 |
推荐优秀社区干部参与公务员招录考试。 |
2 |
党内表彰激励工作 |
区委组织部 |
1.组织开展区级及以上“两优一先”等党内表彰激励工作。 2.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
做好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表彰激励对象推荐工作。 |
3 |
统战工作融入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体系 |
区委统战部 |
1.加强各统战团体自身建设,联系培养党外代表人士,更好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做好统战阵地建设等工作。 |
1.做好民主党派等人士发现和推荐工作。 |
4 |
“社工岗”人员招聘工作 |
区委社工部、区人社局 |
1.组织用人单位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 |
1.做好“社工岗”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复查。 |
5 |
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
区委社工部 |
1.组织推进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
1.完善志愿服务体制机制,组织建立街道、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 |
6 |
街道、社区“一张表”工作 |
区委社工部、区政数局 |
1.区委社工部负责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各部门需要填报的表格进行审核。 |
对街道、社区“一张表”任务转发、数据填报、汇总上传、运维协调。 |
7 |
事业编人员招聘工作 |
区人社局 |
1.制定招聘方案或计划及岗位资格条件。 |
做好事业编人员意向上报、资格审查、考察、签订合同等招聘工作以及试用期满转正工作。 |
8 |
科普建设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
区科协 |
1.指导基层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开展科普业务指导工作。2.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
1.协助建设科普阵地,对科普阵地进行规划、管理等工作,依托科普工作栏等做好科普宣传。 |
9 |
劳模、“五一”劳动奖推荐工作 |
区总工会 |
组织考核、推荐市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 |
开展市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评选推荐工作。 |
二、经济发展(15项) |
||||
10 |
惠企政策兑现工作 |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
1.传达惠企政策。 |
1.做好惠企政策宣传解读。 |
11 |
现代服务业集聚专项资金发放工作 |
区发改局 |
1.加强集聚平台建设。 |
1.开展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排查工作。 |
12 |
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工作 |
区发改局 |
1.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小微企业融资等相关活动。 2.组织填报融资监测平台,填写调查问卷。 |
1.了解企业融资需求。 |
13 |
“散煤治理”工作 |
区发改局 |
1.制定散煤治理方案。 |
根据要求开展散煤用户排查并上报。 |
14 |
促进消费工作 |
区商务局 |
1.统筹全区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组织企业开展相关促进消费活动。 |
1.宣传、解读促进消费活动政策。 |
15 |
整顿和规范农贸市场秩序工作 |
区商务局 |
1.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对全区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进行指导。 |
1.对辖区农贸市场进行摸底,配合区商务局调度市场改造进展、资金使用情况,并上报。 |
16 |
“老字号”、无废细胞餐厅企业评选工作 |
区商务局 |
组织全区“老字号”企业及无废细胞餐厅等申报,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
向企业宣传“老字号”企业及无废细胞餐厅政策。 |
17 |
人才服务工作 |
区人社局、区工信局 |
1.宣传惠企惠才政策。 |
1.开展惠企惠才政策宣传、宣讲,统计人才需求。 2.通知辖区企业人才申报各项优惠政策,参加各类培训。 |
18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
区工信局 |
1.宣讲、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各项扶持优惠政策。 |
1.向企业宣讲国家、省、市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各项扶持优惠政策。 |
19 |
科技创新发展工作 |
区科技局 |
1.做好国家和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的宣讲解读,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位。 |
1.引导辖区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企业在技术、人才、融资等方面的需求,调度科技企业相关信息并上报。 |
20 |
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
区财政局 |
1.开展以“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
1.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
21 |
经济普查工作 |
区统计局 |
1.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经济普查工作。 |
1.开展普查宣传、参加统计培训。 |
22 |
统计平台维护工作 |
区统计局 |
1.组织开展统计联网直报年报,做好业务培训、数据审核、数据查询、数据汇总等工作。 |
1.指导企业安装电子系统、填报相关数据信息。 |
23 |
四上企业培育工作 |
区统计局 |
1.统筹组织开展四上企业摸排。 |
1.开展企业达规入库政策宣传、服务。 |
24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
区政数局 |
1.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包括事前建立信用承诺制度,事中推行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 |
1.开展诚信文化宣传工作。 |
三、民生服务(30项) |
||||
25 |
儿童福利工作 |
区民政局 |
1.掌握辖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情况。 |
1.选配儿童主任,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
26 |
养老服务工作 |
区民政局 |
1.组织街道申报省、市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项目;复审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及项目奖补资金的发放。 |
1.申请上报省、市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项目。 2.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工作。 |
27 |
殡葬服务、管理工作 |
区民政局 |
1.牵头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殡葬设施审批监管等工作。 |
对殡葬设施违规制造、销售、违建等问题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28 |
社会组织孵化、管理工作 |
区民政局 |
1.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申报参与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等公益创投项目活动。 |
1.培育优良社会组织,并指导参与社区工作。 |
29 |
养老机构安全监管 |
区民政局 |
组织开展全区养老机构安全检查,重要节日节点联合属地街道开展安全检查,制定隐患问题清单,并对整改问题回头看。 |
1.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
30 |
慈善助学工作 |
区民政局 |
负责“我心飞翔”“爱心圆梦”慈善助学项目审核、资金发放工作。 |
做好“我心飞翔”“爱心圆梦”慈善助学项目受理申报工作。 |
31 |
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
区民政局 |
1.对“两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内,定时发放补贴。 |
1.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受理、初审及公示工作。 |
32 |
就业创业补贴发放 |
区人社局 |
1.负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核。 |
1.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初审、公示工作。 2.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宣传、初审、追缴工作。 |
33 |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 |
区人社局 |
1.根据公益性岗位空缺情况,制定增补计划,上报市就业局审批后开展增补工作。 |
1.对增补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初审。 |
34 |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工作 |
区人社局 |
1.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管理。 |
1.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摸排、信息录入、建立实名登记台账。 |
35 |
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
区人社局 |
1.做好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
1.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宣传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法律法规。 |
36 |
医保、社保催缴工作 |
区税务局 |
负责医保、社保收费工作。 |
通知医保、社保欠缴人员及时缴费。 |
37 |
社区教育工作 |
区教育局 |
1.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 |
建设社区教育学校,做好社区教育工作。 |
38 |
残疾人证办理 |
区残联 |
1.审核街道上报的残疾证新办、类别变更、等级变更、挂失补办、残损换新、迁移、注销的申请材料和数据信息。 |
1.收取残疾证新办、类别变更、等级变更、挂失补办、残损换新、迁移、注销的申请材料,录入碧玺系统。 |
39 |
残疾人就业创业 |
区残联 |
1.为有就业需求残疾人推荐工作岗位,为有招录残疾人意愿的用人单位推荐残疾人。 |
1.向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岗位信息,做好残疾人就业信息和用人单位岗位信息的统计和上报。 |
40 |
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 |
区残联 |
1.负责开展残疾预防、康养、残疾儿童救助政策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
1.负责开展残疾预防、康养、残疾儿童救助等政策知识宣传工作。 |
41 |
残疾人权益保障 |
区残联 |
1.负责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
1.做好残疾人病退、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宣传。 |
42 |
优生优育工作 |
区卫健局 |
1.做好三孩生育补贴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
1.办理一孩、二孩、三孩生育服务证。 |
43 |
奖扶、特扶工作 |
区卫健局 |
1.对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进行资格终审和名单汇总,做好资金请款和发放。 2.根据街道上报人员状态做好退出人员管理。 |
1.做好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初审、上报工作。 |
44 |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工作 |
区卫健局 |
对各街道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进行审核和抽样调查工作。 |
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统计、抽样调查和上报工作。 |
45 |
病残儿医学鉴定 |
区卫健局 |
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对病残儿的医学鉴定并进行审核。 |
做好病残儿鉴定政策的宣传。 |
46 |
职业病防治工作 |
区卫健局 |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
1.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
47 |
红十字工作 |
区红十字会 |
1.负责宣传红十字精神。 |
1.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
48 |
公民体质监测 |
区文旅局 |
1.定期组织实施公民体质监测。 |
运用数字信息载体,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工作。 |
49 |
烈士褒扬工作 |
区退役局 |
1.开展辖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巡查保护,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
1.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
50 |
退役军人困难帮扶 |
区退役局 |
1.比对核实困难退役军人基础数据,对纳入困难帮扶系统困难退役军人信息审核,为符合条件的进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 |
1.开展困难退役军人摸底,建档立卡工作。 |
51 |
退役军人优抚帮扶工作 |
区退役局 |
1.指导审核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 |
1.采集、更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信息,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
52 |
政务服务事项库管理系统、全流程审批系统应用更新工作 |
区政数局 |
组织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库管理系统、全流程审批系统的培训、应用、指导及系统内容更新等工作。 |
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库管理系统、全流程审批系统的应用、系统内容更新等工作。 |
53 |
便民服务中心办件评价工作 |
区政数局 |
对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电话回访、好差评工作情况进行调度、汇总、上报。 |
对便民服务中心办件工作满意度进行电话回访,做好好差评工作。 |
54 |
老年公交卡、残疾人爱心卡业务 |
区政数局 |
协调公交集团对系统进行调整和维护。 |
提供老年公交卡、残疾人爱心卡审核、充值、查询业务。 |
四、平安法治(5项) |
||||
55 |
社区矫正工作 |
区司法局 |
1.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实施。 |
1.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
56 |
社区戒毒工作 |
区司法局 |
1.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
1.配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定协议,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
57 |
法律援助工作 |
区司法局 |
1.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
1.配合法律援助中心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中申请人所填内容。 |
58 |
犬类管理工作 |
公安局宽城区分局 |
1.公安机关负责养犬登记、受理和处理违法养犬行为的投诉、举报。 |
1.宣传犬类管理政策。 |
59 |
反诈工作 |
公安局宽城区分局 |
1.负责开展反诈宣传工作。 |
1.开展常态化反诈宣传活动。 |
五、生态环保(4项) |
||||
60 |
污染源普查工作 |
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 |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制定污染源普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
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配合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
61 |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
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区住建局 |
1.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负责对黑臭水体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将检测结果向住建部门反馈。 |
对辖区黑臭水体情况开展排查并上报。 |
62 |
扬尘案件处理工作 |
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 |
负责对建筑工地外的物料堆场的扬尘治理与处罚。 |
对建筑工地外的物料堆场的扬尘案件进行现场核实。 |
63 |
噪音污染整治工作 |
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区执法局 |
1.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负责对固定设备噪声排放的监管。 |
对辖区噪音行为开展排查、劝阻并上报。 |
六、城乡建设(23项) |
||||
64 |
城管通APP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
区执法局 |
对市城管局采集的案件进行接收、派发、督办、反馈。 |
对城管通APP涉及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处理、反馈。 |
65 |
市容环境卫生监管工作 |
区执法局 |
1. 负责对农贸市场场外周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负责对擅自张贴、散发宣传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1.配合对农贸市场场外周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上报。 |
66 |
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 |
区执法局 |
1.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法律、法规宣传。 |
协助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的巡查、现场勘察、劝阻及案情上报工作。 |
67 |
室外无照及占道经营管理工作 |
区执法局 |
1.牵头开展无照及占道经营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 |
配合开展室外无照及占道经营行为的劝导、上报,并协助核查违法行为动态整改情况。 |
68 |
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 |
区执法局 |
1.按照职责分工查处违规设置停车场的行为。 |
协助做好除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负责的依法开办的停车场排查及上报。 |
69 |
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
区执法局 |
1. 负责对违法建筑进行日常巡查,协调相关部门对难以认定的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对难以拆除的汇总并提报区政府研究解决。 4.负责对经区政府责成实施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依法组织或协助拆除。 |
1.配合对违法建筑开展巡查、举报受理、登记、初步核实、劝告制止及上报工作。 |
70 |
园林绿化监管工作 |
区执法局、区住建局 |
1.区执法局负责对发现的园林绿化问题及时核查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损害庭院绿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
1.受理对损害庭院绿化的投诉,现场初核、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71 |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
区住建局 |
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 |
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前期的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项目申报工作,协助调解改造中发生的纠纷矛盾。 |
72 |
“乱线”整治工作 |
区住建局 |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协调联通、移动等相关单位,组织各街道开展架空线专项整治工作,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沟通报送。 |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混乱的架空线进行整理捆扎,对发现的设施设备损坏等问题及时上报。 |
73 |
居民供电服务工作 |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
1.区发改局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做好供电设施改造预算等工作,积极推进电力设施改造移交。 |
1.在供电设施未移交前做好居民思想工作。 |
74 |
供水监管工作 |
区住建局 |
1.负责辖区供水行业监管工作。 |
1.按上级部门要求及供水安全年度检查计划,对辖区供水设施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75 |
供热监管工作 |
区住建局 |
1.负责辖区供热经营许可审批工作。 |
1.开展测温、问卷调查等工作,及时报告辖区影响供热质量的问题。 |
76 |
燃气安全管理 |
区住建局 |
1.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检查瓶装液化气用户和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
1.配合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与行管部门共同检查瓶装液化气用户使用情况。 |
77 |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
区住建局 |
1.定期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危险房屋巡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开展日常维护巡查工作。 |
1.开展房屋安全日常网格化巡查,对发现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
78 |
室内改造装修整治工作 |
区住建局 |
在职责范围内,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及处罚工作。 |
做好室内改造装修问题的举报受理及上报工作。 |
79 |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工作 |
区住建局 |
1.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的审核。 2.对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向上级部门报送办理。 |
1.开展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和初审工作。 |
80 |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监管工作 |
区住建局 |
1.督促物业企业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 2.汇总上报充电桩和充电端口数量。 |
1.配合上级部门统计本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 |
81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
区征收办 |
1.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宣传、解释、监督及指导。 |
1.做好房屋征收的政策宣传及巡查工作,对非法侵占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上报。 |
82 |
卫片执法图斑处置工作 |
规自局宽城分局 |
1.对下发的卫片图斑组织现场核查。 |
1.配合规自局宽城分局对卫片图斑进行外业现场核查,提供涉案主体相关信息。 |
83 |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参与权的推动落实工作 |
规自局宽城分局 |
1.共同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集工作,并汇总整理公众意见等。 |
配合规自局宽城分局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参与权开展草案宣传工作,组织收集公众意见或建议,并上报。 |
84 |
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
区交警大队 |
负责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
对道路安全隐患及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开展安全教育及日常巡查。 |
85 |
地名管理工作 |
区民政局 |
1.做好地名命名、更名、标准化等管理工作。 |
1.做好地名普查工作。 |
86 |
人民防空警报工作 |
区发改局 |
1.定期对辖区防空警报器进行检查和调试。 |
协助做好防空报警器调试、试鸣工作,发现故障及时上报。 |
七、文化和旅游(3项) |
||||
87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 |
区文旅局 |
1.做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宣传工作,加强资源整合,推动辖区公共文化体育、全民健身设施的配建、管理、监督和维护。 |
1.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宣传。 |
88 |
文物保护工作 |
区文旅局 |
1.对全区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
发现疑似文物或破坏文物情况,及时保护现场并报告相关部门。 |
89 |
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拆除 |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
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检查并组织拆除。 |
发现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时劝阻并上报。 |
八、卫生健康(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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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爱国卫生工作 |
区卫健局 |
1.组织协调区域内爱国卫生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
1.指导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
91 |
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
区卫健局 |
1.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 |
1.落实防控措施,宣传重大疾病防控、传染病疫情防治的相关知识。 |
92 |
食品安全工作 |
区卫健局 |
1.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
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
九、应急管理与消防(1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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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市场监管局宽城分局、规自局宽城分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1.应急管理部门和对其他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
1.负责安全生产专项领域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和信息报送工作。 |
94 |
充电桩、换电站的安全检查 |
区发改局 |
开展换(充)电站安全检查,聘请第三方安全专家对辖区换(充)电站内的电力设施、线路、消防设施、应急演练等情况进行安全指导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
1.配合联络辖区换(充)电站企业。 |
95 |
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
区商务局 |
1.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 |
1.梳理生产经营单位情况,上报统计数量。 |
96 |
成品油非法经营整治工作 |
区商务局 |
1.负责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线索搜集、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
对辖区日常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工作中,发现非法成品油储存、经营线索,及时上报。 |
97 |
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 |
区应急局、公安局宽城区分局 |
区应急局: |
1.配合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 |
98 |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
区应急局 |
1.接受政府授权,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1.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
99 |
防震减灾工作 |
区应急局 |
1.负责制定区级地震应急预案。 |
1.制定本级的地震应急预案。 |
100 |
防汛抗旱工作 |
区应急局、区住建局 |
区应急局: |
1.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科室负责。2.组织成立街道本级防汛抢险队伍。 |
101 |
自然灾害应对工作 |
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
区应急局 : |
1.负责向区应急管理局报送灾情。 |
102 |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
区应急局 |
1.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1.结合实际灵活确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103 |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
公安局宽城区分局 |
1.负责“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5类涉及消防的行政案件进行查处,对需由消防救援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移交消防救援部门查处办理。 |
1.配合做好辖区“九小场所”的消防宣传。 |
104 |
消防安全工作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1.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相关灾害事故现场救援行动的现场指挥调度;负责所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指挥调度;统筹负责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定岗定责、共训共练、调度指挥。 2.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 |
1.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
105 |
严重事故隐患住宅电梯的维修工作 |
市场监管局宽城分局 |
1.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
1.住宅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经过重大修理、改造或者更新难以消除隐患且相关方对经费筹集、整改方案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居民共同协商确定整改方案和筹集资金。 |
十、综合政务(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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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群众诉求办理工作 |
区委办、区政府办 |
1.负责“区长接待日”的统筹、协调和考核评估。 2.统一受理12345公开电话、协调督办。 |
1.核实“区长接待日”相关情况并进行情况说明上报。 |
十一、教育培训监管(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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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安全治理工作 |
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宽城分局、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卫健局、区执法局 |
1.区教育局负责牵头开展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 |
1.开展校园周边防火、用水、用电、饮食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
108 |
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
区教育局、区科技局 |
1.负责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 |
1.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政策宣传。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接部门及工作方式 |
一、党的建设(1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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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才引进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组织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承接此项工作。 |
2 |
报送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色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所属区互联网信息中心(区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
3 |
设立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的协助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综合科承接此项工作。 |
4 |
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的协助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综合科承接此项工作。 |
5 |
设立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审批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项目变更的审批的协助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综合科承接此项工作。 |
6 |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其他音像制作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音像制作单位的审批的协助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综合科承接此项工作。 |
7 |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项目审批的协助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综合科承接此项工作。 |
8 |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的协助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综合科承接此项工作。 |
9 |
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的协助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综合科承接此项工作。 |
10 |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的协助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综合科承接此项工作。 |
11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的审批的协助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综合科承接此项工作。 |
12 |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的登记审批的协助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综合科承接此项工作。 |
13 |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及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完成审批的协助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综合科承接此项工作; |
14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的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的协助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由区委宣传部综合科承接此项工作。 |
15 |
开展“五好关工委”评比和“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
承接部门:区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暂不开展。 |
16 |
成立文联组织 |
承接部门:区文联 工作方式:1.由区文联业务指导科承接此项工作。 |
二、经济发展(4项) |
||
17 |
“两高”项目排查工作 |
承接部门:区发改局 工作方式:1.由区发改局项目审批科承接此项工作。 |
18 |
引导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 |
承接部门:区政数局 工作方式:1.由区政数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承接此项工作。 |
19 |
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
承接部门:区政数局 工作方式:1.由区政数局数字化建设管理科承接此项工作。 |
20 |
交通运输业调查工作 |
承接部门:统计局宽城分局 |
三、民族宗教(1项) |
||
21 |
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取得有关证照后的备案和清真标识领取工作 |
承接部门:区委统战部 |
四、社会保障(7项) |
||
22 |
对社会合作建设敬老餐厅进行年度考核 |
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
23 |
特殊救济对象补助金给付 |
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
24 |
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
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
25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
承接部门:区人社局 工作方式:1.由区人社局劳动关系调处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
26 |
劳动用工管理服务政策宣传和检查工作 |
承接部门:区人社局 工作方式:1.由区人社局社会用工管理科承接此项工作。 |
27 |
对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
承接部门:区教育局 |
28 |
城乡医疗救助 |
承接部门:医疗机构 工作方式:由医疗机构直接救助。 |
五、城乡建设(2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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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协助业主或者业主委员解决原物业服务人仍拒不移交或者拒不退出的问题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工作方式:1.街道负责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30 |
指导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工作方式:1.区住建局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指导街道组织申报专项维修资金。 |
31 |
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工作方式:1.街道负责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32 |
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处分共有部分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工作方式:1.街道负责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33 |
物业服务人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
34 |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全部资料报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35 |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临时管理规约报送备案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36 |
建设单位要求物业服务人承接未经查验或者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或者物业服务人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37 |
建设单位未整改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38 |
建设单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39 |
物业服务人未建立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并妥善保管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2.区住建局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
40 |
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未遵守相关规定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41 |
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以及限制业主进出小区、入户的方式催交物业费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42 |
物业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报到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工作方式:1.街道负责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43 |
物业服务人未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开相关信息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工作方式:1.街道负责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区住建局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
44 |
物业服务人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物业服务档案和资料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工作方式:1.街道负责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区住建局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
45 |
物业服务人拒不移交有关资料、财物,或者损坏、隐匿、销毁有关资料、财物,或者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工作方式:1.街道负责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区住建局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
46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原物业服务人擅自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未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47 |
建设单位将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其他使用人、每次租赁期限超过一年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48 |
挪用、侵占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收益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49 |
对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50 |
施工工地、建设用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
承接部门:区住建局 |
51 |
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拆除期满仍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
承接部门:区执法局 工作方式:1.由区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承接此项工作。 |
52 |
工业废气、废水排放、工业固体废物排查 |
承接部门: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 工作方式:1.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综合科牵头此项工作。 |
53 |
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
承接部门: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 工作方式:1.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区分局综合科牵头此项工作。 |
54 |
制止、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承接部门: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 |
六、文化和旅游(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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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健身气功业务培训、交流展示、功法讲座等活动的监管工作 |
承接部门:区文旅局 |
56 |
文物安全鉴定及修缮工作 |
承接部门:区文旅局 |
57 |
娱乐场所监督检查工作 |
承接部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宽城中队、区文旅局 工作方式:1.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宽城中队、区文旅局文化和旅游科承接此项工作。 2.主要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监督检查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违法问题线索上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58 |
旅游市场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宽城中队、区文旅局 工作方式:1.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宽城中队、区文旅局文化和旅游科承接此项工作。 2.主要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监督检查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违法问题线索上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七、卫生健康(16项) |
||
59 |
再生育(多孩)审批工作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60 |
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61 |
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62 |
对发放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考核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63 |
开展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64 |
开展计划生育纪念日、会员日服务活动 |
承接部门:区计划生育协会 工作方式:1.通过组建会员之家定期为广大计生家庭开展服务。 |
65 |
生殖保健对象随访登记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66 |
生殖保健服务对象实名登记工作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67 |
配合查处非法行医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68 |
再生育涉及病残儿医学鉴定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69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70 |
对妊娠14周以上在医疗机构以外地点终止妊娠的情况核查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71 |
流动人口系统统计工作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72 |
对用人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73 |
做好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确认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 |
74 |
追回超领、冒领计划生育各类扶助资金、补助资金 |
承接部门: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
八、应急管理与消防(10项) |
||
75 |
冬季换电站平稳运营工作 |
承接部门:区发改局 工作方式:1.由区发改局项目审批科承接此项工作。 |
76 |
工业行业有限空间、工业生产企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
承接部门:区工信局 |
77 |
在长春市安全监督检查综合管理系统中对隐患发现率、问题整改率进行排名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78 |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不含城镇燃气)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
79 |
开展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 工作方式:1.由区应急局安全生产科负责承接此项工作。 |
80 |
对生产经营单位提取、使用和管理安全费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81 |
对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82 |
对辖区商户使用液体燃料的抽样、监管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83 |
电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
承接部门:市场监管局宽城分局 |
84 |
建立微型消防站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大队 |
九、市场监管(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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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导业务纳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招引企业注册“帮办员”工作 |
承接部门:市场监管局宽城分局 |
86 |
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
承接部门:市场监管局宽城分局 |
十、教育培训监管(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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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
承接部门:区教育局 |
88 |
城市初审幼儿园登记注册 |
承接部门:区教育局 |
初审:张思豫 复审:宋明悦 终审:刘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