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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6864T/2022-04803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南关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标      题: 关于净月科技城项目依法征收程序选取房地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2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6864T/2022-04803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南关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标  题: 关于净月科技城项目依法征收程序选取房地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2日
关于净月科技城项目依法征收程序选取房地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净月科技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地上物实施依法征收。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公开选定土地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净月科技城项目被征收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地上物。
  二、评估户数:土地1户
  范围:新立城镇爱国村西烧锅屯,具体范围以项目用地边界为准。
  三、报名条件
  1.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两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名;
  4.具备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四、评估费用标准
  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为基准,按柒折支付费用。
  五、评估费用支付方式
  提交全部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次结算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1.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至少两名对征收项目全程跟踪);
  6.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承诺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8.企业业绩情况、估价师执业情况等相关文件。
  七、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15日上午9:00-下午4:00。
  八、报名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213室
  九、报名方式
  需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十、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虽,联系电话:13324477766 
  

 

  长春市南关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