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748426407H/2022-08391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2日 |
标 题: | 长春市净月高新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伊丹河疏浚工程拟审批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2日 |
索引号: | 11220100748426407H/2022-08391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2日 |
标 题: | 长春市净月高新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伊丹河疏浚工程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2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7月12日 公示期: 报告书项目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春市净月高新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伊丹河疏浚工程 |
报告书 |
长春净月高新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伊丹河印子桥段至伊丹河分流口处 |
长春净月高新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长春科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伊丹河印子桥段至伊丹河分流口处,治理河段长度为3748m,清理淤泥量为234787m3,在李家桥、刘家桥、印子桥增设3 处水位标尺,本项目工程占地涉及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工程占地总面积约为15445.7m2,永久占地面积255m2,工程施工利用现有右岸堤顶路为进场路,不需修建临时施工便道,仅修建7处临时下堤坡道;疏浚工程施工位于河道内,均为临时占地;冲坑护坡工程长度为 85m,宽度约为3m;本项目施工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林地,不涉及树木砍伐。项目总投资2147.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万元。 |
(一)妥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 (二)施工扬尘、机械和车辆废气等应采取防治措施,避免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影响。清淤及淤泥干化、堆存、运输等过程应采取必要的除臭措施,确保作业区域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限值。 (三)疏浚工程安排在枯水期进行,采用机械干法清淤的方式,淤泥自然晾晒期间对拟清淤区域淤泥进行加密取样监测和浸出毒性鉴别,确定其不属于危险废物,且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绿地)的筛选值,可作为绿化用土直接装入运输车辆外运至陈家屯东南侧的沙坑堆填,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淤泥则严禁直接填埋,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避免二次污染。 (六)加强生态建设,做好生态恢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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