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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748426407H/2024-06329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长春兴泰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索引号: 11220100748426407H/2024-06329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长春兴泰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511        公示期:报告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别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兴泰医院建设项目

报告表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宝街以西,银阜路以南

长春兴泰医院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宝街以西,银阜路以南,租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社区服务中心现有房屋进行经营,占地面积2031m2,设有预防保健科、门诊室、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线科、电诊科、综合疗区及综合办公区等,设开放性床位60张,日接诊100人。该医院为综合性医院,不设传染病科和感染性疾病科,无同位素治疗检验、不自制中药制剂,不设置煎药室,涉及辐射环境影响的项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冬季采暖为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2.5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为医疗废水、餐饮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站恶臭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医疗设备及污水站风机等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化验室废液、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

2.污水站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氨及硫化氢无组织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应排放限值后达标排放;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装置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