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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748426407H/2024-05764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长春净月区生命健康产业孵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6日
索引号: 11220100748426407H/2024-05764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长春净月区生命健康产业孵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6日
 长春净月区生命健康产业孵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426        公示期: 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别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净月区生命健康产业孵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报告表

长春净月区生命健康产业孵化园B区地下室

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

吉林省鑫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净月区生命健康产业孵化园,在产业区B区地下室内设置一座锅房,建筑面积400m2,内部新建两台4.9MW燃气热水锅炉用于生命健康产业孵化园AB区各建筑物冬季暖,供热面积194611.57m2,年用气量最大406.43万m3。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锅炉房风机、各类水泵运行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锅炉废水统一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长春东南污水处理厂

2.燃气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达标排放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震、隔声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