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748426407H/2024-04965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宠博仕宜盛街动物中心项目拟审批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08日 |
索引号: | 11220100748426407H/2024-04965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宠博仕宜盛街动物中心项目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08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4月8日 公示期: 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沈阳派美特农大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长春净月分公司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逯瓦房商住区新嘉坡城27门市103/104号房 |
沈阳派美特农大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长春净月分公司 |
吉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逯瓦房商住区新嘉坡城27门市103/104号房,租用现有闲置商业用房作为经营场所,项目建成后规模为:年接待宠物诊疗约3100只,其诊疗活动范围主要为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宠物寄养,不涉及洗美服务、传染病诊治、人畜共生病治疗项目,不提供宠物尸体处理服务(诊疗对象为猫和狗)。本项目门诊最大接待宠物量约10只/d,留观室最多容纳10只/d,日最大手术量为2台/d。冬季供暖为集中供暖。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5万元。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主要为有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主要为宠物粪便、尿液产生的异味、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异味及医院消毒产生的异味等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各设备机械噪声及动物叫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宠物粪便、污泥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医疗废水、清洗废水经密闭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后,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及NH3-N、TP、TN 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项目废气产生量小,无明显异味产生,项目采取喷洒除臭剂、杀菌消毒、密闭污水处理设施等治理措施有效防治污染,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等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