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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748426407H/2024-03501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东北石油局科研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2日
索引号: 11220100748426407H/2024-03501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东北石油局科研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2日
 东北石油局科研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312        公示期: 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别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东北石油局科研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报告表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西街以东,中和创新广场以南,生态大街以西,天勤路以北

中国石化集团东北石油局有限公司

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西街以东,中和创新广场以南,生态大街以西,天勤路以北。总用地面积 20793m2,总建筑面积为 54300m2,地上8层、地下1层。建设集科研、办公、营销服务中心、易捷商城、员工服务配套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大楼,其中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室主要进行物理实验,主要包括测试泥页岩线性膨胀率、水泥强度检测、天然气分析及原油全烃分析、水质悬浮杂质分析、岩石可钻心实验、支撑剂检测等。企业采暖采取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5268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主要为制软水浓水、钻井泥浆量杯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食堂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废气、食堂油烟等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磨机、钻机、泵、风机等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隔油池废油、实验室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市政管道进入东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实验时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实验时挥发的少量非甲烷总烃收集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大型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未收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震、隔声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