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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748426407H/2024-03500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净月分公司工厂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2日
索引号: 11220100748426407H/2024-03500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净月分公司工厂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2日
 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净月分公司工厂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312        公示期: 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别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净月分公司工厂改扩建项目

报告表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5800号

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净月分公司

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于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5800号,租用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16761.51m2,建筑面积约为 17226.29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各类控制器、控制模块、控制单元、收发器、服务器、传感器、智能钥匙等共20645691个。本项目供暖由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园区动力站内配套建设

3台2t/h 燃气热水锅炉提供。项目总投资46380.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6646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主要为工生活污水等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废气、有机废气、清洗废气、注塑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焊接机、注塑机、切板机、风机等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主要为废焊膏瓶焊锡渣 废清洗液废无纺布手套 酒精瓶 废弃空桶 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硒鼓墨盒 沾染废物废润滑油废弃机油废弃灯管废活性炭清洗剂瓶废粘合剂和密封剂、废液压油、废树脂、废塑料、废金属、废纸壳、废托盘、其它纸塑混合固废及生活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新增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经高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经高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震、隔声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