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748426407H/2023-32025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3日 |
标 题: | 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
索引号: | 11220100748426407H/2023-32025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3日 |
标 题: | 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7月13日 公示期: 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院内 |
长春中医药大学 |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院内,西至岐黄路,北至四象北路,东至七星百草园,南至篮球场,总占地面积6510.39m2,总建筑面积41952.83m2,新建3栋建筑(科研楼、教学楼、学生公寓),同时建设与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购置相关配套设备等。其中科研楼主要分为中医基础所、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中药标准化工程技术中心、骨病中心针推所及其他配套设施。科研楼中实验室不涉及 P3、P4 类实验室,供暖采用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16369.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制纯水、超纯水废水、实验设备二次清洗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风机、实验设备等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主要为工生活垃圾、一次清洗废水、废包装物、废化学品包装物、实验废液、废药剂、废实验用品、实验废弃锐器、废过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制纯水、超纯水废水、实验设备二次清洗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市政管道进入东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实验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达标排放;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震、隔声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指标》(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