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0748426407H/2023-28377 |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 标 题: | 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 索引号: | 11220100748426407H/2023-28377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 标 题: | 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4月20日 公示期: 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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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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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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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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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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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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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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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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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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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西湖村新化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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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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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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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西湖村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鹿馆、猛兽谷、虎园、灵长类动物区、儿童动物园、植物园、科普教育及合家欢馆共7个展示场馆,以及游客服务中心、餐饮设施、公共卫生间、垃圾回收站、电瓶车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第二污水处理站新增一套处理规模60m3/d的一体化污水治理装置,总投资28154.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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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为生活废水、动物医疗废水、动物馆舍冲洗废水和动物水池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和各种泵类等机械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生活垃圾、动物产生的粪便、医疗废物等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近期混合废水通过罐车外运至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排放标准后排入伊通河。远期混合废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新湖污水处理厂;
2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加盖密封,恶臭气体均收集后经离子氧化+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约为 90%),达标后通过高于 15m 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建设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危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