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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748426407H/2023-28377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标      题: 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索引号: 11220100748426407H/2023-28377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标  题: 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3420        公示期: 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别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

报告表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西湖村新化屯内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西湖村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鹿馆、猛兽谷、虎园、灵长类动物区、儿童动物园、植物园、科普教育及合家欢馆共7个展示场馆,以及游客服务中心、餐饮设施、公共卫生间、垃圾回收站、电瓶车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第二污水处理站新增一套处理规模60m3/d的一体化污水治理装置,总投资28154.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5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为生活废水、动物医疗废水、动物馆舍冲洗废水和动物水池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和各种泵类等机械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生活垃圾、动物产生的粪便、医疗废物等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近期混合废水通过罐车外运至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排放标准后排入伊通河。远期混合废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新湖污水处理厂;

2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加盖密封,恶臭气体均收集后经离子氧化+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约为 90%),达标后通过高于 15m 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建设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间,危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