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净月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净月高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2024-0317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标      题: 净月高新区关于征集“数据要素x”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索引号: /2024-0317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标  题: 净月高新区关于征集“数据要素x”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净月高新区关于征集“数据要素x”典型案例的通知

  为加快推动《“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国家数据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征集2024年“数据要素x”典型案例并推广相关经验工作。按照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典型案例征集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政府或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申报重点。聚焦《行动计划》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针对其中某一方面,形成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案例要求。案例涉及内容应已实施完成,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尤其是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企业新的业务板块、增长点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编写申报书。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传达并组织申报单位按照《“数据要素x”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要求编写申报书。其中申报材料篇幅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数据准确、观点明确。
  (二)提交申报书。申报单位填写《“数据要素x”典型案例申报书》,连同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电子版-份、纸质版一式两份和一份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净月区政数局。推荐单位要对申报的案例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案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根据省、市要求,将组织两次案例申报,其中首批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3月12日,第二批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7月30日。申报单位可选择其中一批进行案例申报,不可重复申报。请各推荐单位于截止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12572361@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和一份电子版光盘邮寄至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地址: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6号楼5楼政数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征宇,17643101567,0431-80767935
  附件: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