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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5-06792
分  类: 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净月区政法与维护稳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标      题: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索引号: /2025-06792 分  类: 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净月区政法与维护稳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标  题: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届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区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8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64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6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4.在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连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选任候选人应当在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19日之间完成。

  随机抽选候选人由区政法维稳办、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组织各镇街按照人员配额(附件1)从本地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各镇街应在抽选工作结束后3日内将名单报送政法维稳办、区人民法院和区公安分局。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向净月区政法维稳办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应当向区政法维稳办或各镇街提交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地址为:净月区政府福祉大路1572号和辖区内各镇街办公所在地。《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可以在净月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告附件中获取(官网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

  通过随机抽选或者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确认候选人资格的,应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人民陪审员申请告知》(附件2、3)。

  四、资格审查

  由净月区政法维稳办会同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五、确定拟任人选

  区政法维稳办会同区人民法院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通过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抽选过程需进行现场公证,并邀请南关区人大代表监督。拟任人选名单确定后,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南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C:\fakepath\附件1.各镇街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数量分配表.docx

  C:\fakepath\附件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docx

  C:\fakepath\附件3.人民陪审员申请告知.docx

  业务咨询电话:0431-84530699,82006802

  监督咨询电话:0431-82006868

  特此公告。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法与维护稳定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