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28255 |
分 类: | 机关简介;安全生产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29日 |
标 题: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9日 |
索引号: | /2023-28255 | 分 类: | 机关简介;安全生产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29日 |
标 题: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9日 |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机构负责人:刘迪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0767908、0431-8076790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50
邮政编码:130000
办公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5号楼2楼应急管理局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标准,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区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和修订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审核专项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
4.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市区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应急值守,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全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检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震灾应急救援、抗震救灾指挥以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地震宏观检测预报预警等地震工作相关职责。
10.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划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有关部门及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7.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8.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为和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监督检查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活动。
19.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设综合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科、应急管理科、防汛抗旱科、救灾指导科7个科室。